柳絮轻舞 发表于 2010-4-22 15:22:00

回复:辩论出真理,有胆你就来,第一届辩论赛正式开始!(自由辩论正

驳26楼小黏黏

以下为反方队友小黏黏的发言:
小黏黏--反方辩手

^`VcR6XigIbbs.chinahrd.netkKl8v]c5r@

驳17楼安娜的论点 

公司不得强求员工告知与公司及所担任的工作无关的个人情况,尤其是像结婚与否这样的个人问题,员工无论是否结婚,均与工作没有冲突,用人单位显然不能以员工的婚姻状况决定是否录用。

小邪魔 发表于 2010-4-22 15:25:00

回复: 辩论出真理,有胆你就来,第一届辩论赛正式开始!(自由辩论

<P> 原帖由 <B>柳絮轻舞</B> 于 2010-4-22 15:22:00 发表<BR>驳26楼小黏黏<BR><BR>以下为反方队友小黏黏的发言:<BR>小黏黏--反方辩手<BR><BR>^`VcR6XigIbbs.chinahrd.netkKl8v]c5r@<BR><BR>驳17楼安娜的论点 <BR><BR>公司不得强求员工告知与公司及所担任的工作无关的个人情况,尤其是像结婚与否这样的个人问题,员工无论是否结婚,均与工作没有冲突,用人单位显然不能以员工的婚姻状况决定是否录用。<BR></P><BR>
<P><FONT color=blue>反方--小邪魔</FONT></P><BR>
<P><FONT color=blue>谢谢这位辩友支持我方“不可以询问员工婚姻状况”的观点,非常感谢!</FONT></P>

小黏黏 发表于 2010-4-22 15:26:00

回复 28F 柳絮轻舞 的帖子

<FONT color=blue>那请贵方告知我方,作为企业的CEO脑力劳动者又何必一定要在婚否这个问题上喋喋不休滥用知情权?更正一下是知情权不是职权,对于女性来说年龄婚否其实都是最好别涉及的问题,那贵方是否可以告知我方孙二娘已婚就一定不能胜任工作了?她现在有怀孕了?案例也并没有说明孙二娘的管理出现情况,那当然能认定孙二娘的管理仅仅有条了。试问我工作到位,您还为什么对还未发生的生育问题为借口作为贵方的驳论立足点呢?</FONT>

小黏黏 发表于 2010-4-22 1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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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blue>是否准确告知婚否,和工作有之间联系么?和工作内容的诚信有直接联系么?对于未发生的事情贵方为何认定孙二娘就一定会因为无如实告知婚否而作为欺诈来确定孙二娘在其他管理方面有漏洞呢?书面证据呢?无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劳动者的难处,企业为什么一定要喋喋不休呢?更何况作为女性无如实告知年龄的都大有人在,而企业在婚否这个问题上纠缠着是否欺诈是不是太过于片面和极端了呢?</FONT>

明明懂了 发表于 2010-4-22 1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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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懂了  正方
根据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用人单位须接受辖区计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且在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因为违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对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的,那么单位有权知道员工的婚育情况,再说面试时的询问不存在侵犯这一说。

柳絮轻舞 发表于 2010-4-22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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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原帖由 <B>柳絮轻舞</B> 于 2010-4-22 15:22:00 发表<BR>驳26楼小黏黏<BR><BR>以下为反方队友小黏黏的发言:<BR>小黏黏--反方辩手<BR><BR>^`VcR6XigIbbs.chinahrd.netkKl8v]c5r@<BR><BR>驳17楼安娜的论点 <BR><BR>公司不得强求员工告知与公司及所担任的工作无关的个人情况,尤其是像结婚与否这样的个人问题,员工无论是否结婚,均与工作没有冲突,<STRONG>用人单位显然不能以员工的婚姻状况决定是否录用。<BR></STRONG></P>
<P>&nbsp;</P>
<P>最后重申,我方没有以员工的婚姻状况决定是否录用,此点反方也认可。因而询问对其录用与否不受影响。辞退是因为不诚信、欺诈。</P>

小黏黏 发表于 2010-4-22 15:54:00

回复 35F 明明懂了 的帖子

<FONT color=blue>滥用知情权不是侵犯,另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您要记住是自我,而非企业,我生孩子不生孩子关单位什么事情?更何况孙二娘也没生呢,企业比孙二娘丈夫还着急?再退一步说,你以为生小孩是买东西?想要就有?这个是孙二娘能决定的么?另外企业还管我结婚不结婚?结婚不结婚是我的事情要不要孩子也是我的事情,这些事情和工作无关,我能够处理好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关系,你凭什么就因为我结婚了,就认定我将来会在工作上有纰漏?那我和我婆婆关系不好是不是可以算作是上下级关系处理不来不能胜任CEO整个庞大的管理体系工作?贵方还没有发现自己的极端之处么?还有明明懂了先生,个人认为您这个个观点和我方某某某的观点精确到每个字节,那我是否有理由怀疑您其实是个内鬼?</FONT>

安娜卡列妮娜 发表于 2010-4-22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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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小黏黏
1、是否准确告知婚否,和工作有之间联系么?
当然有有联系,这反应一个求职者的诚信问题。如果反方觉得没有直接联系为什么要隐瞒?直接写已婚不就可以了吗?
2、和工作内容的诚信有直接联系么?
当然有联系了,没有直接联系也有间接联系。企业不是消防员,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要防患于未然。
3、无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劳动者的难处,企业为什么一定要喋喋不休呢?
我们不是喋喋不休,我们可以考虑劳动者的难处,那劳动者是否也要考虑下企业的难处呢?

axinHR 发表于 2010-4-22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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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blue>反方辩手--axinHR<BR>中国人处理事情讲求情、理、法,请正方辩友设身处地想一下,假如自己就是孙二娘,受到这样不公平的际遇,是否心甘接受?!还是认为老板辞退自己有理,合情合法!</FONT>

明明懂了 发表于 2010-4-22 1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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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反驳:
请问对方辩友那如果每位员工都以虚假的个人信息进入公司,那么企业如何实现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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