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2-10-23 17:16:00

有缓冲啊,三次以内每次50,超过三次每次100

玩主 发表于 2002-10-23 17:34:00

哈哈哈,虾兄!

我逃跑行不!?这有点太过于厉害!
其实这时候这企业制度管理,应该上升到文化管理啦!
要知道,现在的上班时间还在制度里如此规定的太少太少!这是八十年代的东西哦!
哈哈

皮皮旗 发表于 2002-10-23 18:14:00

受不了!

玩主 发表于 2002-10-24 08:14:00

怎么样,继续!?

以下是引用Rena在2002-9-18 9:30:41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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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0-24 09:18:00

你都逃了我一个人唱独角戏阿

以下是引用Rena在2002-9-18 9:30:41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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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老虎 发表于 2002-10-24 09:26:00

我认为不对,但都是这样执行的,必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玩主 发表于 2002-10-24 09:38:00

这企业看来还是一个比较落后的企业,还处于一个较为原始的管理阶段!

对于已经走上正规的企业,一般只要规定作息时间就够了,对于迟到的事情一般不会提及!因为那种规定确实已经落后!真正的八十年代的东西哦!
现代社会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每位员工都应该珍惜自己目前的岗位,上班不能迟到,已经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了!如果这企业的员工还认为上班迟到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当然不能排除例外),不光是企业玩完,他自个也玩完哦!哈哈哈,继续!?

发表于 2002-10-24 09:50:00

老虎兄这话可有点不负责任

以下是引用幸福的猪在2002-9-21 13:24:20的发言
有资本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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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知老虎兄提出的“都”是否经过调查认证,据我所知此类企业在it业并不多见,
二、存在即合理这些话听起来好像是引经据典,实则是一些中庸之道提出的利己(保身)哲学,据此类逻辑,人类显然用不着不断推陈创新了,因为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人类非那么大劲花几千年工夫从类人猿变到如今这模杨,显然都属多于了

玩主 发表于 2002-10-24 09:57:00

哈哈哈

这只老虎在灌溉的哦!
你看他留的言,没把人气死和笑死!

秋水仙素 发表于 2002-10-24 10:03:00

着装要求作为公司的制度可以,但我觉得罚款是不合理的

着装只是代表一个行业,一个公司的形象,我知道的保险公司他们就要求这样,但也不罚款既然在这个大氛围中,大家都如此,自己也会注意了,但偶尔由于特殊原因也是有的,也没必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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