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蓝色 发表于 2010-9-14 11:29:43

学习中……

loulan777 发表于 2010-9-14 11:36:28

停车场是酒店的管理场所,应该按照顾客要求赔偿。

江口荣芥 发表于 2010-9-14 11:52:03

看来我做生意要亏本了{:4_82:}

乖巧猫猫 发表于 2010-9-14 12:05:29

回复 9楼 大尾巴的鱼 的帖子


1、文章中也提到了这个案例中的主人公是个有素质、有涵养、有知识的VIP,所以我们很容易将此问题解决;在酒店这个行业,你不知道你每天会遇到什么类型的客人,胡搅蛮缠、刁横无礼等等,都可能遇到,所以在日常的工作管理中需时刻给员工敲警钟,加强员工们的责任心,在不损害客人利益的情况下,更要保护酒店的利益不受损害;
2、近年来饭店的法律纠纷案越来越多,但做酒店人员的法律意识又非常薄弱,所以经常会导致饭店败诉案,一则是影响客人的求安全需求,一则又损害了酒店的名誉,难道所有的饭店法律纠纷案都是饭店的不对吗?个人认为不见得吧;
3、上面的案例讨论性确实不是很强,但是从另一层面可以反映出,如果一个人不懂法律是多么的可怕,有可能自己触犯法律了都不知道,难道我们不应该高度重视吗?

以上是猫猫愚见,本身自己这方面也比较薄弱,得好好学习才是,希望斑竹给予批评指导。

yolanda_lu 发表于 2010-9-14 12:32:59

根据楼主所叙的情况,考虑客人为VIP客户,而且此次事件也属于饭店监管不力,应极力与客人沟通,以达成共识,另外,态度很重要。

s80s1b27 发表于 2010-9-14 13:19:54

从现有情况来说,很难说酒店承担了保管责任,可以说酒店是无偿保管,那么在酒店方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酒店是不用赔偿的;但从另一个方面说,既然是老顾客而且对方的要求也不过分,
从商业角度来说,酒店进行赔偿也并非不可。

刘卫 发表于 2010-9-14 13:46:16

个人觉得企业既然付出了成本就得有所收获,建议先报案,把事情弄出一点动静来(最好让其他顾客知道有这么一件事,也让他们知道酒店是什么态度如何处理的),然后酒店表态:如果东西追不回来了,损失由酒店负责。这样酒店付出了成本,也收获了信誉。同时,将强对内管理,严惩相关责任人,填补管理漏洞。

krinin 发表于 2010-9-14 14:39:53

我觉得不敢从哪方面来说,公司应该多少有些表示

佟琳 发表于 2010-9-14 15:32:33

要賠償,但是同時要加強管理

小鱼沙沙 发表于 2010-9-14 15:33:40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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