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in0407
发表于 2011-1-20 16:33:58
本案例的关键点不在于试用期三个月,而在于用人单位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那用人单位须向员工支付两倍工资。即补发三个月的工资;
二、这样的事实劳动视同已经签订合同。所以说用人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即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三、如果只是口头约定工作合同为一年期的,而没有实际签订。那么视作为合同为一年期限,那么试用期就是一个月,所以后面的二个月的工资应该为正式员工工资:即900*1.2=1080元。加400元补助,即实际月工资:1480元/月
四、补发工资 900+1480+1480=3860
五、补偿金 1480/2=740
六、总计:3860+740=4600
七、这里的1080元,而不是1400是主要因为用人单位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实际的劳动合同。
jackyin0407
发表于 2011-1-20 16:35:37
少了一个月的工资,即1480,故总计金额:6080元
哈哈(hr king)
发表于 2011-1-20 20:29:39
学习 了{:5_208:}
lotus_sun
发表于 2011-1-20 20:40:17
回复 31楼 jackyin0407 的帖子
谢谢!
lotus_sun
发表于 2011-1-20 20:43:19
回复 32楼 jackyin0407 的帖子
保险折合成现金如何计算啊?
小鸟309
发表于 2011-1-20 22:26:37
佩服学习了
jackyin0407
发表于 2011-1-21 10:46:57
回复 35楼 lotus_sun 的帖子
原则上是不折合成现金的,只可以补缴。一定要的话按当地的比例(企业部分)折成
zwall
发表于 2011-1-24 10:06:41
这是多么的常见~~
zhaojian131
发表于 2011-1-25 14:55:25
{:5_257:}我来学习,
lotus_sun
发表于 2011-1-25 22:09:21
回复 38楼 zwall 的帖子
拿起法律武器坚决捍卫自己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改变求职者被动的或者说不被保护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