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艳
发表于 2011-2-21 11:23:31
回复 5楼 HR哥 的帖子
同问
刘艳艳
发表于 2011-2-21 11:25:49
可以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找出其不能胜任的证据
金沙摩尔
发表于 2011-2-21 11:49:21
{:5_257:}上面的人提的意见都很好。
小猫11
发表于 2011-2-21 14:30:43
{:5_252:} 没有考核吗?
活跃在东方
发表于 2011-2-21 23:21:28
上班無所事事,如公司不安排好,豈能怨他人;如安排好,而員工沒有完成,公司就有理由了。
zhang20060630
发表于 2011-2-22 11:54:14
公司有基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已做了10年,但经常迟到早退。部门管理松散,还帮助其说话。这次被保安抓住提前到下班等时间打卡,期间被保安指摘后还口头威胁执勤人员,人事根据这种情况给予了记大过一次并处罚金200元。部门还认为处罚过重。罚款10元就行了。
好天了
发表于 2011-2-22 12:14:30
请假不准他假,旷工严重违纪解除合同。
揉揉长发
发表于 2011-2-22 14:13:02
经常上网,是不是部门所有人员基本都这样。病假提供证明的话你也不能不让人家请啊。
fly_8302
发表于 2011-2-22 15:40:05
出现这种情况一般人几种原因:
1、公司的内部环境造成了做多做少一个样。做不做都是一样的拿钱
2、对公司领导,尤其是直接主管不满
3、不想做了,但又不想主动离职,等公司开了他拿些赔偿金
kiss521
发表于 2011-2-23 13: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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