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佳妮 发表于 2011-4-9 14:08:08

回复能看到?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4-9 18:28:27

这个案子就要看证据了,除了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要给,其他的不用给。

John7297 发表于 2011-4-9 19:26:29

二楼的观点我要补充一下:
1、节假日得加班费在不定时工作制中是要支付的,未经劳动部门批准不定时工作制,为无效条款;
2、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事实,但公司从2008年4月开始已经与职工订立了劳动合同。公司有没有证据证明此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不在公司?

福气老高 发表于 2011-4-9 19:57:25

“公司从2008年4月1日就让自己待岗,未发放工资。”公司可以要求李某对这一主张举证。如果李某未能举证是公司让其待岗则要负举证不能的责任。

妞@小懒猪 发表于 2011-4-10 21:23:53

稍晚些给你回复


   

apple034 发表于 2011-4-10 22:20:32

呵呵,学习咯

kiki梁 发表于 2011-4-11 08:52:15

回复 25楼 妞@小懒猪 的帖子

谢谢哦....期待中呢
   

寂寞沙洲2008 发表于 2011-4-11 16:41:25

看似简单,便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点没那么容易。

soon1984 发表于 2011-4-12 14:57:11

{:4_102:}学习中

taopeach 发表于 2011-4-12 16:13:23

怎么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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