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efairy
发表于 2011-4-13 11:46:33
劳动关系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Mark.Yao
发表于 2011-4-13 11:48:57
各位,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大家注意的。
双方合同约定,社保公积金是按照北京的标准缴纳,那么本身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在各地比例是不同的,那么对于最低工资的诠释有一个争议点。
另外,如果引申开来,如果工作地点在广东的话,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又是包含社保公积金的,那么这个最低工资标准又如何参照呢?
请各位在考虑的时候一并考虑这两点。 本帖最后由 Mark.Yao 于 2011-4-13 11:50 编辑
taopeach
发表于 2011-4-13 11:55:21
看你的附件 《最低工资规定》 “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所以应该按工作地点的标准执行。
1280+北京个人社保缴纳比例为10.05%+3元 (个人公积金缴纳不是法定的可以不算在内)
结果自己算O(∩_∩)O~
haoed
发表于 2011-4-13 12:02:27
个人觉得应该是在北京。
虽然工作地点是在上海,但法律也没规定一定要按工作地点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吧。劳动双方关系的确定是在北京,按北京的规定执行无可厚非。而且合同也明确了按北京的标准缴纳社保。
09小叶子
发表于 2011-4-13 12:03:33
如果按工作所在地执行,社保是不是也要在工作所在地购买呢!
海之波涛
发表于 2011-4-13 12:12:54
这个问题以前看到过一个帖子讨论过,其实并不难,首先看劳动关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动关系,那么员工M的一切待遇应按照北京的标准执行;如果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关系的,那么一般应按照工作地上海的标准执行。{:5_257:}
yiyi907
发表于 2011-4-13 12:33:40
依照劳动关系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Goyo87
发表于 2011-4-13 12:55:53
按上海~
dan0712
发表于 2011-4-13 13:10:04
员工M的社会保险在北京上,也就是说M的劳动关系在北京,既北京分公司是有营业执照并独立经营的分支机构.
所以,本人认为,M的社会保险应参照北京市的标准计算,至于员工M的工作地点在上海,公司可就地区差异对M进行相应的补贴,基本工资符合北京的相关规定即可
yayajia
发表于 2011-4-13 13:13:02
劳动关系所在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