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成 发表于 2012-1-4 16:04:32

此薪酬方案的激励性不大

陈子成 发表于 2012-1-4 16:12:09

首先、不同岗位的薪酬结构是应该不同的,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和营销部门的工作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设计薪酬结构的时候就存在不同。其二,公司进行薪资等级设置的时候,就应该有一个薪酬宽度,总监级别的薪资应在什么范围。而不应该是人力资源总监和销售总监做分别的薪酬宽度。其三,岗位的激励,不应该仅仅是给直接部门有,间接部门也应该有,要知道,公司的盈利,应该是所有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销售有成绩,难道人力资源部门没有贡献?生产部门没有贡献。

基于以上三点的因素,对案例的判断是此方案没有激励性。而且,会产生畸形薪酬现象。

mickeymouse9 发表于 2012-1-4 16:12:21

接触薪酬不深,过来学习,我觉得这样的解释我倒是可以接受,但至于说有没有激励性我就说不好了

蓝色蜻蜓 发表于 2012-1-4 16:14:27

从以上案例中,感觉三点:一是这个公司对HR这块工作一直不够重视,没有放到战略发展高度去看待。二是销售总监如果是一个固定的年薪,感觉激励性不够,销售做得好,销售团队强,别说是13500元月薪 ,应该更高的奖金刺激。三是这个HR本人的水平尚未达到战略高度,所以其他部门不服。一位优秀的HR总监,应该让其他同级部门发自内心的佩服,而不是不懈。

逸雪清尘 发表于 2012-1-4 16:16:12

个人觉得最开始的薪酬设计并没有打的问题,只是员工对于HR的工作一时难以认同~

梦子恩 发表于 2012-1-4 16:33:46

这个解释恐怕人资总监不能认可,必须拿出切切实实的证据,证明其与岗位要求有差距才可以,不然这种主观判断的话难以让人信服把

平安一路行 发表于 2012-1-4 17:37:32

某种程度上,国内的人力资源还处于简单的人事管理阶段,名义上的战略管理似乎才见萌芽,陈总的处理办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平衡利益关系,没有绝对的对错,这就看此效应在公司内部的短期及长期反应了。

最爱QIQI 发表于 2012-1-4 17:43:22

来学习下。除了岗位值,也应有个人能力对应的修正值吧。在宽带下说得过去。

轻盈如雪飞 发表于 2012-1-4 19:12:11

此方案没有激励性。尤其销售总监是属于明星团队的,对企业的贡献比较明显,而销售部门是在基础岗位上加上自己的业绩提成再加上团队的提成,这样就能体现销售的个体对团队的一个贡献。

白头熊 发表于 2012-1-4 19:16:07

薪酬设计本身就是领导的意思,需要进一步与领导切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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