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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问题

2012-5-22 17:13|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519| 评论: 15|原作者: raoguo

摘要: 请教各位,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第三次是否也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请教各位,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第三次是否也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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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sawata 2012-5-22 15:28
如果是劳动合同 的话,没有相关法定情形的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但是呢,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再者,现在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时间长短不一样,还有在“经济性裁员”中享受的待遇有一点点区别,并不是铁饭碗哈
引用 gardeny 2012-5-22 15:37
不需要,虽然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但从劳务派遣的“三性”来看,不应当适用无固定期限
引用 cyf019 2012-5-22 16:11
当然啦。
引用 psychaoqun 2012-5-22 16:56
法律在这块没有明确规定 劳务派遣是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但是是和派遣公司签订而不是和用工单位签订 签订后员工需接受派遣公司的安排至各个单位工作  所以说签了意义不大
引用 PP姐 2012-5-22 17:15
是要签的,但是作为用工单位,只是负责监督而已。
引用 CAIC888 2012-5-22 18:11
前提是单位准备签订第三次合同,这个时候,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就必须签订,注意前提条件是单位准备续签。
引用 小差火 2012-5-22 18:38
不需要!
引用 lotus_sun 2012-5-23 12:57
不是很清楚。想学习一下。
引用 倪静 2012-5-23 15:12
我对劳务派遣也不是太了解噢~~~~希望精通的人员可以给我们传授一下啦
引用 fenshuiling 2012-5-24 16:42
把合同的周期搞长点,搞个三到五年,如果要他走,使劲给我叼他,他自己会走的啊,
引用 nerolia 2012-5-25 10:01
劳务派遣公司虽然是属于第三方,但是在法律上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属于用人单位,是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员工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单位是必须要签的。
引用 小邪魔 2012-5-25 12:45
不需要~
引用 merryzqm 2012-5-25 23:41
是的,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引用 sherryPY 2012-5-28 11:38
应该是要的,只要是劳动合同就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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