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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责任分不出主要责任怎么处理?

2012-5-23 13:52|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698| 评论: 7|原作者: itami-jzj

摘要: 如二者各负50%的责任,是否能申请认定工伤?
如二者各负50%的责任,是否能申请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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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行者悟空 2012-5-23 14:26
没有主次责任的话,我觉得应该可以申报工伤吧。同样求准确解答。
引用 小差火 2012-5-23 14:32
同责可以认定工伤!
引用 糖糖2003 2012-5-23 15:01
个人认为是可以认定工伤
首先是上下班途中(是不是合理路线没说明),其次该事故可以定性为交通事故,其次非本人主要责任,符合相关条件
引用 tigerben 2012-5-23 15:43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估计有困难。如果在广东就好说了,这边规定是:(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引用 昊天860401 2012-5-23 17:21
可以认定为工伤,我们公司出现过相同的事故。对等责任不是主要责任,在做认定的时候卡标准只按照交通责任认定书。
引用 昊天860401 2012-5-23 17:23
tigerben 发表于 2012-5-23 15:43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估计有 ...

老版的工伤保险条例是机动车事故,不分主次要责任的,哪怕自己驾驶摩托车摔伤都可以申报工伤,标准卡的是机动车。新版工伤保险条例卡的是责任成分。
引用 平安幸福 2012-5-23 21:17
本帖最后由 平安幸福 于 2012-5-23 21:17 编辑

如果在北京可以认定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事故责任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第十条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发现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可以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已经作出明确的本人无责任、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结论的,可视为“非本人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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