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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4楼 司马弓钦 的帖子
5、2010年12月31日,张三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张三在A公司工作了两年,月工资为15000元,所以,A公司应支付张三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为30000元。( )
根据此题,可以得知张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大约为2008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签订合同日期是在劳动合同实施以后,且由于是公司方面提出的不再续签,因此,公司应当支付张三二个月经济补偿金.此题补偿金的补偿月数是正确的.
张三在A公司的月工资是一万五千元,那么是不是要按照张三的这个月工资支付补偿金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公布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
因此,公司向张三支付补偿金是必须的,但不一定能按一万五来支付,而应当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工资水平的三倍支付.国内目前地区平均工资水平达到五千的,估计不多.我所在的地方数据为2300元左右,省会城市.
本帖最后由 zzdlhr 于 2010-12-18 20:4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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