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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rk.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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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给多少钱做多少事」PK「做多少事给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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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2 22:17:11 |只看该作者
好全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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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碧云  嘿嘿……争取精彩辩词:)  发表于 2011-11-12 22: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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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2 22:22:34 |只看该作者
一叶碧云 发表于 2011-11-12 22:03
- t9 P& q, @+ y& _7 q正方支持者相对较少,偶加盟正方吧!
$ Q( s0 o0 i( J2 P' k, B  K
* i$ o7 K  p' _8 X  z给多少钱办多少事

4 e9 F! F6 ^5 I挺全面的,学习!!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一叶碧云 + 5 就剩这点威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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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11:36:32 |只看该作者
围观学习,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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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5:24: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蠡 于 2011-11-14 15:47 编辑
( I* S3 [2 E1 D- s$ l3 c( b' A9 A& b( u" c8 G1 t2 C
      首先,支持正方观点。- y& {* |8 ]- L/ ?
      第二,请大家注意论题,我们要谈的,是老板手里的“钱”与职工所干的“事”之间的关系,是应该先给钱还是先干活。有的反方观点谈到了个人发展,从这个角度谈,他们的观点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请注意,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个人发展要讨论的是“个人做事”和“个人钱途”的关系,与老板支付工资没有任何关系。3 ~) e+ ~: i( e7 g8 b2 ]' V* V- |
      下面,说说我的论据。) R+ N5 V. {3 D2 E6 a8 v0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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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5:30:0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蠡 于 2011-11-14 15:46 编辑   z, w( S$ g# F3 ?3 B

% F& s% ^: s1 ^) ]/ S5 R, B      首先,支持正方观点。# m. x- R1 @" E, U
      第二,请大家注意论题,我们要谈的,是老板手里的“钱”与职工所干的“事”之间的关系,是应该先给钱还是先干活。有的反方观点谈到了个人发展,从这个角度谈,他们的观点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请注意,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个人发展要讨论的是“个人做事”和“个人钱途”的关系,与老板支付工资没有任何关系。
3 z9 G- A  |9 Y3 Y1 K      下面,说说我的论据。: U1 T3 e6 z1 x4 E1 P5 x
      这可以从当前的市场经济一般原则和契约来谈。1 @5 a$ f; o* ^9 Z) R' K# R
      道理很简单,对于一个老板,他应该是先投资,再生产,最后取得收益回收投资呢,还是先让别人替他造好厂房,安装好设备,送上原材料,等生产出产品,销售出去,取得利润后向供应商付钱呢?很明显,当然是前者,“霸王”老板和“骗子”老板除外(赊欠是另一个概念)。
# h: M: W% ]  v, l* H) n      既然对于那些“死”的生产资料都应该先付钱,再“做事”(生产),却对于“活”的、能够创造利润的人,要先干活,等做出绩效来,按照绩效再给钱,岂不是人不如“物”?若如此,还谈什么“人力资源”、“人力资本”?完全是“无本”套利!
; `6 l: G) f& _3 _
      仅从交换来说,劳动者具有人身自由,他的能力属于他自己;要为我所用,必须首先取得“使用权”,否则,凭什么要让他为我服务呢?凭什么要他接受我的管理呢?凭什么要他遵守我的规章制度呢?) i% f5 w. |+ q  E, [
      当然,正常情况下,大多数老板都不会完全按照“做多少事,给多少钱”去做(无良老板拖欠工资尽管经常有,毕竟不属于正常范畴)。这就涉及第二个层面的问题,即薪酬管理问题。从工资分配的角度看,工资可以分为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其中固定部分就是让一个劳动者到一个对应的岗位上,按照规定要求工作的对价,应该先支付,劳动合同就要对此进行事先约定。这对于老板来说,是“希望他做多少事,就给他多少钱”,而不是“做了多少事,给他多少钱”。
$ o6 Q4 b- _' @: T      但,正因为人是“活”的,给了钱,并不一定正好做了相应的事,于是,就有动态的“钱”来“矫正”,这是所谓的“增量”部分,确实是先做事、后给钱(或扣钱)的。因此,不能说“做多少事,给多少钱”的情况完全不存在,完全没有意义。但必须认识到,这只是在“给多少钱做多少事”的大前提下的一种做法,如果把它作为普遍适用的“金科玉律”,那是本末倒置。8 l+ V5 N( q/ T$ _" O1 |8 x( Z
      两种说法,实际上反映了处于两种不同地位的人的思想。正如YAO版主所说,引申一下,将涉及企业中两种观念的碰撞,涉及到两个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涉及到是博弈还是合作的企业氛围,这甚至比纯粹辩论两句话的对错更重要,更具有现实意义。
6 |+ f' u2 U$ b
1 @& b, `& n, B5 K& W$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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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4:12:30 |只看该作者
我是喜欢做多少事给多少钱。不做事,我怎么和老板谈钱?每次总是从低薪开始做,老板点头了,我再和他谈报酬。觉得这样做说话比较有底气,老板也容易被说服。要是做不来事,怎好意思说给多少钱呢?万一那事你做不来,做不好的,也不好意思要钱吧?要是怕做不好,不做,那又要失去很多机会。所以我一直是主张做多少事给多少钱。做了事,老板不给钱,我就理直气壮地和老板谈。
# b( m; p# z( }: Q7 a$ N)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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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23:56:50 |只看该作者
企业把员工当工具,员工就会把企业当道具,把顾客当玩
2 `; b5 d6 A* \+ j/ V( Z! i  G! m员工今天在企业混日子,早晚日子也就混了你
1 ~9 p" }7 y% p: m+ j- ]' m! i% z( f辩题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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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钱做事,或者做事给钱,这本身不是一个因果或者先后的问题,而是诚信问题,对于雇主而言或者说是信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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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2:08:5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魏老师 于 2011-11-16 12:10 编辑 6 A3 x& i9 T' c6 I/ a: r% F6 U

- b; ]" `( z% ~4 w! z0 @如何快速、最低成本建立属于企业自己的培训体系?欢迎来电咨询,索要详细资料!
8 H7 d2 s( X! j8 \! z# T
做多少事给多少钱第一,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 g) c! o5 m! |6 k( `. `
第二,坚持最基本的相对“公平”原则;
1 ~5 @8 I* n5 R/ L1 x, q第三,给多少钱就一定能做出多少事?9 X. O) @- E6 S& R5 s' a
第四,做此决定要从企业长远发展考虑,打造企业正面、良好的激励制度!' q0 w2 _. g; B  l! q
总之,所有管理学都来源于“不相信”!如果我们都相信员工会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完成绩效,那企业就不用制定那么多的制度去约束、规范员工的行为了。“不相信”才会有“管理”。何况,我们怎么知道给多少钱就会做出多少事来呢?钱是价值的交换!只有创造出了价值,才能交换到报酬!
- y  e  l! z8 q
! R5 ~7 q* }# P" \' L: x2 T! T

( p( A& e3 j) w/ f6 u, v/ N5 G7 g
我们亮剑的时候到了!总裁网的春天将和2012年的春天同时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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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师重道勋章 最佳辩手 原创先锋 精华大师 晒图达人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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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3:16:53 |只看该作者
站在员工的观点,我认为,我没有做很多的事情,没有付出自己的汗水,我不会要求企业给我很大的报酬的。我自己的努力应该和付出是成正比的。
2 Z: H- h1 r2 |& y' t4 R& }: y# G站在企业的角度,你不做那么多的事情,企业为什么要给你那么多的钱呢?
- S# q3 O; x9 X: S! E; R) F; G! P% M% y
再以反方的观点去看正方——
- K3 T2 p' w3 I  Z- G站在员工的角度,都想要很多的钱,但是,给你开高工资,你就可以做好这份工作?如果做不好呢?你是要老板炒了你还是你自动请走?或是把钱还给企业?; R3 u+ N: |* F7 M' }# {) ?
站在企业的角度,你没有做工作,就让我给你钱,那凭的是什么?
当时若不登高望,谁信东流海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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