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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uanhua_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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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如何让员工来得开心,走得顺心?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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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0:07:22 |只看该作者
发生这样的事情人资部门应该要好好反省才对,既然这么特殊的情况,应该提前和财务部门、离职人员作好双向沟通啊,再退一步而言也可以通知借支的形式付给员工,闹成这样实在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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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0:18:51 |只看该作者
员工来的开心:要选择与公司最契合的员工,- Y9 L8 ~2 C7 `, Q; i& o) W% B
走得顺心呢?自动离职呢?只要是人之常情的可以理解,辞退的尽量的给予招聘职位、、机会方面的帮助,更有助员工对你的理解1 l, h5 o- K4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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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0:29:43 |只看该作者
1.制度违法( H$ U7 @& ~/ n2 u, r
公司制度要经过合法 程序制定的合法制度,员工离职工资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结算,该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这个是大前提,但在企业中有些事情不可避免的违法,只是违法成本很低,员工的维权成本高,所以属于无可奈何的事情。
# [. d7 o0 R9 J2.财务经理+ y7 w9 V. l9 W$ ^! K
坚持原则是没有问题的,不过过于坚持原则就是刻板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了制度化的东西而忽略了人性,总归是不合时宜的。- G! D3 E5 H: C) Y
3.人力资源负责人% U2 {3 n$ B3 v5 M
延续了机械操作,没有想法去解决问题。案例中只是写了人力资源负责人,并没有说职级关系,所以他和财务经理的职级不清楚,作为此事而言,如果跟财务经理沟通无效的话,完全可以向更高一级的领导说明此事,特事特批特办,这样更能体现个人的职业素质和公司的人性化关怀。  _8 z! ?$ N2 G9 B" w2 f, s
4.员工及家属
! {6 D: @8 Z( K索取自己的工资并没有错,但应该用合法的手段进行,从内部来说可以向高级领导诉求,从外部来说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而暴力进行总归是不妥的。* w1 v8 m8 ~( y, |" H( ^
! ~2 T4 A$ o- i* W0 q5 O
作为企业来说,如果想塑造自己的品牌赢得员工的口碑,人性化操作是必须的,而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伤害了离职员工的心,另外一个方面也会对现有员工造成心理上的波动,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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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0:31:30 |只看该作者
1、应做到对事不对人,按辞职离职有关制度执行;/ J5 N+ {/ ?: r$ }
2、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是废纸,应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S2 t3 y0 d' ]) f3、不受规矩的离职员工是有的,但这只是少数,不能为了他的开心而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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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0:49:16 |只看该作者
这财务经理还真不是一般的轴呀。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制度比较完善和人性化,可能会有一些类似于上文“阳光基金”的制度,但是如果是一般的中小型公司或许没有相关的弹性制度,这个时候相关决策层就要发挥一定的作用了,比如财务经理,在事实的基础上,应该完全有权限弹性处理这个事件,所以我认为上例之所以发展到持刀的程度,完全是财务经理的失职;如果基于公司情况,财务经理确实没有这样的权限,那一定有更高层级可以处理。0 O( ^# ?% W6 N( k
对待入职员工,公司可能对企业形象很重视,各种培训、福利诱惑,但是,我认为,员工离职做的是否妥当,是否合乎人心,是一次较隐蔽的宣传企业形象的机会,因为离职员工也有自己的交际圈、也会再入职到其他公司,如果其离职经历有不顺心的地方,那么他交际范围内都会被宣传到,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定会有损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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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1:49:5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寂寞森林 发表于 2013-11-8 09:30 7 q" p: J5 k% R/ O$ Z9 e1 G
好聚好散,这是爱情里经常会说的一句话。但是这样的好聚好散确实很少,分手后大多数只是路人。  |% }' b( Y; n: H* P$ O& |% S# B
我觉得员工 ...

, @$ ~' R' @  F0 I相交数载成知己,离别一瞬同路人。多少企业员工离职后,能把前任雇主挂在口边,时时跨赞的,少之甚少。企业总是站在强势的一方,认为员工应该无条件服从,而忽视了企业员工的社会传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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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1:53:1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guansuyuan 发表于 2013-11-8 09:38
4 K3 J  W! |* h3 x. k% v! M这是件不必出现冲突的事件,主要是人资经理不应与财务经理沟通,应与总经理汇报情况并得到许可后告知财务经 ...

5 C$ S: G1 k- X' L个人认为这样的事情没有必要上升到总经理的高度,权限就掌握在财务部经理手里,总经理会认为今天发是错误,明天发是正确的吗?不会!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经理的沟通方式和方法需要改善,而作为企业的管理层更应该从大局、从企业管理的核心去对待员工、对待企业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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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1:58:5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飘摇在都市 发表于 2013-11-8 10:07 & x2 k% d3 K7 E  D3 x4 @: l
发生这样的事情人资部门应该要好好反省才对,既然这么特殊的情况,应该提前和财务部门、离职人员作好双向沟 ...
9 D9 ]$ I" Z" B
肯定是提前沟通了,也把员工的特殊情况告之财务经理,人资部甚至还要求员工提供了医院传过来的病危通知书,作为前提应该足够了。员工要离职,借支怕是行不通了,最多人资部借支垫付还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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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1:59:34 |只看该作者
我还是比较喜欢曾仕强先生的中国式管理理念。/ R" |/ U, X: o

% C% i( I& F% M7 R9 ]! ?# w财务肯定有她坚持原则的理由和工作要求,这个问题不能全怪财务,但是财务理应站在员工的角度,换位思考,可以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任何事情都能顺着制度的条条框框来进行,那这个公司,甚至这个国家就不需要所谓的领导了,这个世界就真的和谐了。3 ]- J* @% c6 X4 `3 h2 k( ^

# t, D+ f. _7 U! N3 ~+ D$ I6 p但是人力资源部门作为起着沟通协调润滑作用的,既要维护公司的利益,又要照顾员工的需要的一方,应当积极的向公司领导反馈并从公司文化以及人情关怀方面给予及时的解决。但是人力资源部门却没有做出这方面的努力,仅仅只是跟财务经理多次沟通。却没有想到自己的目的是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向更高级的领导去反映这件事情。所以这是人资部门的失职和失误。
0 P" X1 B) W& D% m6 H# u. \& ?0 e$ O! `7 F
其实这件事本身解决起来不难,甚至还可以作为公司理解、关心员工的典型案例来予以很好的解决并且宣传。但是公司没能抓住这个机会,反而让这件事情成为一个反面教材,实属不该啊。这是这家公司的高层以及职能部门都需要思量的问题,假设此类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公司又是这样的解决问题的态度,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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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2:04:1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啊哇啊呜 发表于 2013-11-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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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7 G4 Z( i1 e( I. c! d3 h3 W9 k公司制度要经过合法 程序制定的合法制度,员工离职工资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结算,该公司的做 ...
' `# k# C: M  V5 N* \
分析得很全面!人资、财务职级对等,应该算是人资以财务过往的不和谐造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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