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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违法
) A5 Y, W6 F- ^: Z) u公司制度要经过合法 程序制定的合法制度,员工离职工资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结算,该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这个是大前提,但在企业中有些事情不可避免的违法,只是违法成本很低,员工的维权成本高,所以属于无可奈何的事情。
r( n- L% {& D& M2.财务经理0 K7 G5 |: ]0 j9 i4 k, l5 a( c
坚持原则是没有问题的,不过过于坚持原则就是刻板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了制度化的东西而忽略了人性,总归是不合时宜的。
5 W* E. E$ C |; _$ R2 `6 Q4 i3.人力资源负责人1 d1 z8 J# O& ^5 ~2 {
延续了机械操作,没有想法去解决问题。案例中只是写了人力资源负责人,并没有说职级关系,所以他和财务经理的职级不清楚,作为此事而言,如果跟财务经理沟通无效的话,完全可以向更高一级的领导说明此事,特事特批特办,这样更能体现个人的职业素质和公司的人性化关怀。
) L9 q+ S/ H: {0 |( s$ L2 l4.员工及家属6 Y* D; L M/ Y8 u- I5 j4 t# g( I
索取自己的工资并没有错,但应该用合法的手段进行,从内部来说可以向高级领导诉求,从外部来说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而暴力进行总归是不妥的。( x" w0 u1 k( N! |# F' p6 D$ d
" M3 v' X, j6 R$ |( M* D' { e
作为企业来说,如果想塑造自己的品牌赢得员工的口碑,人性化操作是必须的,而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伤害了离职员工的心,另外一个方面也会对现有员工造成心理上的波动,弊大于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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