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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n-Hsin,首先谢谢你的分享。你对方方的回应正是我开这个博客一个很重要的目的-- 一同分享知识。谢谢你的支持。 (1)除非是“理论先导”,不然的话我们会两个一起放的。没有理论的指引,我看不见有什么原因要分开两次来做。这就等如回归的时候,先放一个变量,再放另一个进回归方程一样。 (2)对于“考慮「以前」有影響的變數在文章內”的问题,我“非常个人”的意见是:如果你的理论是全新的(没人讲过),那我是可以接受暂时不考虑其他的变量的。原因有二。第一、你的理论刚刚发展,可以稍微要求低一点,让你可以有空间发展你的新理论。第二、你的目的是“发展”和“证明”你的理论,不是比较哪一个理论好。但是,如果你用的理论是陈旧不堪的,那不控制以前的变量就很危险了。所以,“人所共知的重要变量”(也不会说“所有”的变量吧!)是应该控制的。如果做自己的领域,连什么是“人所共知的重要变量”都不知道,我怎样相信你呢? (3)我猜你讲的是ΔR-sq吧,如果是R-sq,我也不可以接受。过低的ΔR-sq,要看你到底控制了什么来定。如果所有重要的变量都控制了,低一点还可以接受。相反就有问题了。其实,你问的是“practical significance”的问题,本来就是一个主观的判断,很难有什么绝对的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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