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熟了 发表于 2010-7-31 14:30:06

我一般是电话通知,和求职者约好时间后,再告诉他详细的情况已发到你的邮件,请稍候查收。如有疑问,请回复本机找某某。
邮件通知,里面的内容很详细,包括乘车线路图等。
但对于简历上写得较好的,看起来和职位要求比较相符的,我会同时发条短信。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都是提前编辑好的,只需按下转发,输入对方手机号码即可。对方收到邮件同时也收到短信,感觉会比较好,距离一下也会拉近很多。
招聘其实是在展示公司形象,当然也是积累人脉的过程。多认识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在那遥远的地方 发表于 2010-7-31 14:37:26

一般是看贴不回贴,今天来凑个热闹。
基层职员,一批批海选的,建议不发短信;
层次较高又有一定招聘难度的,电话通知+邮件+短信,三保险,提高工作效率,多做一点让对方感觉比较爽。

桃花盛开的时节 发表于 2010-7-31 14:43:19

一直以来,有一个观点:HR是公司雇主形象的窗口,对内对全体员工,对外对即将成为员工的所有求职者。
那么,HR必须做好服务,而服务是多做一点好过少做一点。
综上,有选择性地将个人手机告诉求职者也是可以的。

alonee 发表于 2010-7-31 16:32:52

我就把自己 的手机号给公布在招聘网上了,不分时间,总会有应聘者的电话,有时会很烦,不过要求我发短信给其信息的很我,我通常会告诉他公司的网址或是公司名称和面试时间,让他去网上了解,一是他可以对公司或是单位有一个很直观的认识,方便他的选择。另一方面公司网站上会有详细的乘车路线和更加详细的招聘信息有流程。

小雅* 发表于 2010-8-1 10:38:37

如果以平常心看待也就一条短信而己,利人利己,企业与应聘者也是双向选择,万一有什么突发情况还可以给彼此一次机会。

09小叶子 发表于 2010-8-2 17:51:56

碰到过这样的情况,一般会跟求职者说明不方便发短信,改发邮件!:D

懒人王 发表于 2010-8-3 08:14:09

如果公司有平台,也可以通过系统花啊!
有部分公司的手机号码都是公司自己提供的,美其名曰工作号码,如果是这样发发也行的通

dan0712 发表于 2010-8-3 11:40:48

工作中遇到过,也发过,但并不赞同;但凡提出这种要求的人,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他或她并不需要这份工作,或他或她对待事情很不认真。

kenny1977 发表于 2010-8-3 12:22:05

支持正方
自己遇到过很多次这样的情况,很多时候应聘者在开会\参加培训听课\或在车上听不清楚\或某些有其它人在场时,不适合接听,这样发短信比较适合.
至于说手机是个人隐私我不赞同,手机或手机号只是沟通工具,只有加注了隐秘性的内容,才构成隐私.
HR部门本身就是一个服务性的部门,为了更好的服务,应尽力去满足不同情况的要求.{:1_1:}

未央天 发表于 2010-8-3 22:20:40

我觉得还好吧,以前总是发的,主要是路线啊、时间啊等,现在改用发邮件了,后者更正式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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