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心蓝月 发表于 2010-7-27 16:30:52

这个是很正常的啊,有时我担心他们在电话里听不清楚还主动发过公司的信息给他们啊,告诉他们坐车的路线等等信息,我觉得为求职提供方便是每个HR应该做的事情,至于个人隐私吗,感觉没有受什么影响,如果是大企业这样做似乎有点不妥,也浪费时间,反正很多事情需要根据情况灵活处理.:loveliness:

如梦@ 发表于 2010-7-27 16:41:15

我觉得既然已经从事HR了,尤其是招聘这一块,最多的就是和外界交流和沟通,手机号码已经不属于个人隐私了。我们在打电视广告的时候都会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公布出去的。如果应聘者要求我短信给他,我会把公司名称、联系电话、乘车路线都一并发给他的。

忧郁的轩轩 发表于 2010-7-27 16:45:52

发短信告知地址的情况时常发生,短信交流也是展示公司形象的一个好的方式,作为HR是公司的门面,热情有礼、敬业负责也是员工的工作精神啊。支持

来啦 发表于 2010-7-27 16:51:16

投了反对票,
如果是进入复试的人员,面试地点变化我会的,
但是初试的人员,本身就存在不确定因素,另外,不能避免有成新骚扰HRMM的情况。

小小飞虫 发表于 2010-7-27 17:29:42

我发过,毕竟要求发短信的是少数,为了招到优秀人才,什么方法都可以用

佳佳妮 发表于 2010-7-27 17:56:03

    我想应该是可以的,手机作为日常工具,也是工作中的工具(公司报销话费的就更应该了),再说在工作中可能会经常遇到此情况,尤其是重要岗位或人员。 本帖最后由 佳佳妮 于 2010-7-27 17:57 编辑

无神堪培拉 发表于 2010-7-27 19:07:34

如果企业有专门的短信平台还好,直接用私人手机发的话,不仅不专业而且不严谨,也会给自己带来很多未来的隐患

zndwsy 发表于 2010-7-27 20:06:04

邮件加短信,这样就很好了,一般电话不方便。而且公司一般有招聘出差专用的手机号码的。

hcshen 发表于 2010-7-27 21:31:20

这样的事情我也经常遇到,不过处理的方法不一样:
1、比较早的时候碰到说“可否发短信给我”,我会说:“不好意思,不是很方便,不过我们的公司地址很简单特别好记,如果实在记不住,可以打这个电话给我”,因为手机上都有来电显示的,而且我觉得应聘者这样的要求是不礼貌的,而且也说明求职者应聘得不是很有针对性。因为我本人求职的时候,我对投过简历的公司都会记住的,而且一般招聘公司通知的周期不会太长。
2、最近,招聘压力比较大,因为公司有呼叫中心,所以也装了他们的群发软件,通知完后,我都会主动说我稍后会发条短信给你,因为我觉得,在现在这种时代,我们一己之力还不足以改变整个社会的求职者,那也只有先把本职的招聘工作做好,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人员需求。
当然,对于广大求职者,有以下建议:现在信息这么发达,要学会求职或面试的一些技巧很方便,对我们做hr 的人来说,同等情况下,肯定会对得体一点的应聘者印象好一点的。

醉蝶舞 发表于 2010-7-28 00:39:49

我投了反方一票。
之前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也让文秘发了短信告之,但事后是没被录用的人不停的电话骚扰,一再追问,导致不堪其扰。后来我就规定,无论是谁,不发短信,找不到地点或者有其他需要询问的事项,请对方回电至公司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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