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女职工的流产是否可以休病假
如题,这个问题是某MM在QQ里向偶咨询的问题:员工没有结婚,不小心怀孕但是又不得不手术的话,那么这个假按病假还是事假处理?
据该PLMM说,她查阅了相关资料,但是没有找到她想要的答案。所以,偶觉得,可能更多的中人网同仁对这一问题也是比较糊涂的,于是,就发了此帖子,提供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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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解答纯属个人观点,如有错误,在所难免,请不要扔西红柿和鸡蛋。
按病假处理,就要支付病假工资;按事假处理,可以不用支付工资,所以说,这个界限还是对单位有一定的经济影响的。
------------------------------------解答本问题可能用到的法律条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7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出下列结论:以下结论,需要回复可见,哈哈。这个回复还是很有价值的,看看不吃亏。
**** Hidden Message *****
本帖最后由 知女123 于 2011-8-11 17:11 编辑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感觉是不能给假了 顶安爸,我直接看答案了哈
可以休产假,但是没有工资,医药费自理,又。但是,他可以不休产假休病假啊,病假有工资啊!
本帖最后由 daijianghong 于 2011-8-11 17:03 编辑
应该按病假来处理,毕竟有医院开具出相关的证明,不过还是要看公司的相关制度有没有明确规定 本帖最后由 米修 于 2011-8-11 17:02 编辑
安爸爸,不回复不能看答案,么办法咯! 产假或者生育津贴的前提
都是法定已婚。应该不享受产假!
如果单位另有规定,可按规定执行!·
同时浙江省规定: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百度百科:流产为妇产科常见疾病,其主要症状为出血与腹痛。如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可能遗留生殖器官炎症,或因大出血而危害孕妇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如果是病,是否可以享受医疗期呢??如果流产是病,药流是否属于病呢??
纠结中....
本帖最后由 宠着小猪 于 2011-8-11 18:04 编辑
嗯,按事假处理,公司可以人性化一点,按事假处理,发放一部分工资。 未婚的不能享受产假哦,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可以享受病假,个人意见 纠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