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shorehr
发表于 2012-1-26 21:28:19
offshorehr 发表于 2012-1-26 2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赶脚案例一 未签合同一年以上则认定为和员工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所以员工双倍工资的请求驳回。案例二已 ...
;P已经北漂到大连啦~~~
309295416
发表于 2012-1-27 10:31:29
看看自己想的是不是跟专家一样。、。。
newgan
发表于 2012-1-27 12:36:43
学习一下
tianqiufen
发表于 2012-1-27 16:24:00
太经典了,太棒了
深圳湘湘
发表于 2012-1-27 16:26:59
1.案例一张小姐的请求没有超过仲裁时效。虽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由于张小姐一直在该公司任职,劳动关系一直存在,张小姐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此公司应该补偿张小姐2008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共11个月的工资。
2.案例二中续签劳动合同而未续签与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样,自第2个月起也一样要支付双倍工资,虽然公司曾于2009年2月初签了劳动合同,但并不能弥补08年5月至09年1月这几个月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因此需要支付李先生08年6月至09年1月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
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该是以劳动者月工资总和为基数来计算,包含加班工资。
以上是个人见解,欢迎拍砖。顺祝大家新春快乐!
李学波
发表于 2012-1-27 22:17:49
这个新的回复模板真繁琐
只爱六日
发表于 2012-1-28 00:04:22
来学习的
白头熊
发表于 2012-1-28 08:13:01
学习中,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情况,在劳动合同法法条中这样说的:建立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支付应得报酬的双倍。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个与“建立劳动关系”是否具有同样的效用需要进一步说明情况的。
蓝瑟清香
发表于 2012-1-28 12:56:27
不清楚仲裁时效,案例二中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不作为计算基数
啊哇啊呜
发表于 2012-1-28 16:39:33
来晚了,看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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