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kk2010 发表于 2012-11-29 16:35:41

【已总结】招聘信息有多少“水分”?

本帖最后由 markkk2010 于 2012-12-19 13:33 编辑

       作为企业的HR,更多的是讨论求职者应聘者的诚信问题。招聘的季节,茶余饭后,讨论的是哪个求职者说大话了,哪个求职者的简历有水分;面试过程中,千方百计考察求职者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哪怕是有一点的虚假也是不能容忍的;准备录用的时候,在各种协议书上写着:承诺以上信息属实,违者后果自负之类的字眼。其实这一切的一切都没有错,就是为了招到更合适的人选,降低企业用人风险。
       但是在要求求职者的同时,有没有反思企业的招聘信息上的内容,所有的内容是否都属实,是否有虚夸的成分甚至是子虚乌有的承诺?各种行业第一、世界第一、累计第一,各种福利、各种设施,让人看花了眼,垂涎三尺。这些信息的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挖掘考证。
       某企业在招聘信息上薪酬栏写着:提供行业最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年薪4——12万;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五险一金;年终奖;交通补贴;食宿补贴......但实际上,这个企业最后谈待遇时,只给开3000元的薪水,这样算下来,3000*12=36000,勉强接近承诺的40000元,波折号后面的数字果然是想象的空间;offer薪酬一栏中,没有了“年终奖”这一项;吃住不管,又一次失约。
       又有一个煤矿企业,简章上面写的很诱人,职能类岗位的年薪在8万以上,或许事实上就是这样。但有一个事实在上面并没有体现:第一年需要见习,期间所有的男生要和工人一样,需要下矿井,不管你是财务、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办公室秘书均不例外。
       ... ...
       其实招聘信息和打出去的广告绝对是企业的一面镜子,也是求职者开始真正了解企业的第一步。如果这信息中虚假的成分过多,这个虚拟的“泡沫”就会过大,求职者,或多或少,或迟或早,是要变成员工的,迟早有一天,这些信息是要兑现的,所有的问题也会暴露出来,完全破坏了公司的形象。
       企业靠某种形式突出企业的优势无可厚非,但是“水分”过了是不是就成了一种“欺诈”?!《劳动合同法》曰:用人单位以欺诈的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算来,这还将会为公司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1.您如何看待企业招聘信息中的“水分”?这么做的初衷是什么?
2.这,是否真的构成“欺诈”?劳动者是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
3.企业能否实现招聘信息“零水分”?

已总结,见http://bbs.chinahrd.net/thread-71983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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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y03 发表于 2012-11-29 16:59:46

1、合理的水分是需要的,但是需要度和底限,好比包装;初衷还是广告和宣传,吸引眼球,扩大受众群体;
2、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国家法律强制需要执行的,这个不用说,招聘信息也属于要约,应该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取证很重要;
3、“零水分”不可能,这是广告的性质决定的,水至清则无鱼。

蟹蓝 发表于 2012-11-29 17:25:22

作为一个非HR人士,我提出我的几点看法.
1.企业的招聘信息中的水分是在所难免的,就像电视里的广告,哪个不是有夸张成本在里面,主要还是在这个夸张的度上,只要不是无中生有,过分夸张,基本上应聘者还是会默许的.毕竟"水分"都是双方的.
2.这种行为不构成欺诈,刚百度了下欺诈的法律意义,欺诈行为是指意欲诱导对方犯错误,并因此从对方的损失中获益的行为。这个定义说明了被欺诈的对象如果是不知情或者是产生了错误认识而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失,而招聘信息中的"水分"既没有让应聘者产生歧义,同时也没有权益受到损失.所以这种算不上是欺诈.
3."零水分"的招聘信息就我个人来看,除非企业的信誉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高度,否则在所难免的都会出现水分,其实招聘信息也相当于企业的另外一个广告,对它过于严格要求真实性的话,实际操作也很难.只要在可以接受的合理范围内,我觉得是可以容忍有"水分"的招聘信息.

烟雨听雨轩 发表于 2012-11-29 17:28:14

个人认为企业的招聘启事其实都是符合事实的,只不过都是捡好的说;隐瞒部分真相而已..

天天向上大斌 发表于 2012-11-29 17:36:54

这个跟人文环境、就业环境有很大关系,零水分目前做不到,未来有可能,但在面试的时候有义务告知求职者招聘信息的水分部分

前进的蜗牛 发表于 2012-11-29 18:08:41

我个人认为在招聘的过程中,企业和应聘者个人都想尽可能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所以适当的“包装”自己还是有一些必要的。但是要把握好度,太过了这样对双方都会有损害。最后,我也真切希望诚信这个词是双向的。企业在要求应聘者诚信的时候,也应该做好自己的工作。

gaojunhui21 发表于 2012-11-29 18:14:08

本帖最后由 gaojunhui21 于 2012-12-1 08:51 编辑

       1,在招聘信息的制作方面,我不主张欺骗或愚弄应聘者,因为招聘本身是一个严肃的工作,一要代表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二这也是关系企业招聘人才稳定性的重要因素。如果合作不是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这样的合作是不会长久的,这无疑是无效招聘,既增加了企业的培训成本,又增加了招聘的重置成本。但现阶段确实很多企业因不能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福利,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一些企业的招聘人员为了完成招聘数量任务,故在招聘环节夸大企业福利,以吸引求职者的眼球,这是造成目前招聘信息存在水分的最主要的动机。
      2、劳动者是否可以以信息含欺骗因素解除合同,我认为,如果劳动者可以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是可以的,也是符合劳动合同法条款的。但这里有一点需提出,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需进一步确定企业的福利待遇,最好能保留书面的协议和凭证,另关于企业的承诺,尽可能在合同及附加协议中体现。企业不能兑对现承诺时,这将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明。
       3、现代企业完全杜绝招聘信息的水分是不可能的,这与当前的就业环境和市场竞争机制有关,现阶段我认为过多的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人,过多的求职者眼高手低,这种现象不消除,招聘中的水分也不会消除的。

快乐东方 发表于 2012-11-29 19:04:09

sungy03 发表于 2012-11-29 16: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合理的水分是需要的,但是需要度和底限,好比包装;初衷还是广告和宣传,吸引眼球,扩大受众群体;
2、 ...

嘿嘿,严重同意。

gbgood 发表于 2012-11-29 20:04:03

来学习。。。

行者悟空 发表于 2012-11-29 21:18:43

个人觉得在求职市场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及道德风险的存在,零水分很难。所以需要HR诚实,同时也提高自身的甄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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