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自来
发表于 2014-9-2 15:57:58
楼主的遭遇很现实,大多数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个人很赞同楼主的观点,不是分内之事,理所应得可以拒绝。至于其他人什么看法那是别人的事情。很多时候,不做肯定没事儿,做了反而就出问题了。我对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的建议是:要积极,但不能太积极。
wenjin0709
发表于 2014-9-2 16:17:17
全责对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jhzhuzy
发表于 2014-9-2 16:56:21
其实,要处理这种临时、突发事件,在企业中的很可能会是一种常态,特别是发展初期、快速成长期和开始多化发展的企业。因为岗位职责、定岗位定编这类工作不可能做得很细致、很全面,很多时候岗位工作界线是模糊的。这个时候,是很能看出一个人的心态与职业化水平。对于要事、急事,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还是要做的,这是一个职业人的本份。很多单位都在提“客户第一”(客户包括外部客户与内部客户),推行首问负责制,我想道理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已过去,我觉得不必再拘泥于该不该做,要不要做,而是要多想有哪些改进的地方:如建立相关岗位的AB角制度,岗位职责的动态管理,建立某些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等等,如果条件限制,还不便由制度明确的,可口头约定分工,形成惯例也可以……
fuzingzing
发表于 2014-9-2 17:16:42
1、楼主考虑得比较全。
2、一个部门的事情,不管谁请假,都应该去热心地帮忙完成,对部门负责。只是被一个小姑娘指来指去的干活,心里还有一些不快的。毕竟工作才一年多,多积累些经验,呵呵!
不过这个也值得反思,为什么阿姨请假,部门没有安排人去交接,也可以看出公司管理比较混乱。
3、已提出离职,好聚好散,以大家留下好的印象。
笑笑豆
发表于 2014-9-2 17:27:39
事情过都过了.为这样的事费脑筋不值得.
把总裁的办公室打扫干净是要务.至于怎么组织的,可否有其它组织方式,事后也不必再放心上.
笑笑豆
发表于 2014-9-2 17:30:11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开弓没有回头箭.
有些事就象一次性碗筷,用完就过.
以前我也在这类事情上活络过大脑.所以对楼主表示理解.
人的成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慢慢来.别着急.
hacjerry
发表于 2014-9-2 18:20:41
吃亏就是占便宜,站好最后一班岗,男人要有气量,没什么大不了
折射的阳光
发表于 2014-9-2 20:00:08
dan0712 发表于 2014-9-2 14: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岗位职责应该清晰,但要分时候,如果老板马上要用,我看打扫一下也不为过,负责总裁办公室清洁工作的阿姨既 ...
您说得对,我没有考虑到如果没有完成此事,会对上级造成什么影响,十分感谢
折射的阳光
发表于 2014-9-2 20:01:08
coolsu35 发表于 2014-9-2 14: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楼上几位的发言,好似大家都比较认可是谁的工作就是谁的工作,岗位权责要明确,不该干的就不干。
...
感谢支持!说的很好,这些也是我觉得做得不好的一些地方,以后一定改正!
折射的阳光
发表于 2014-9-2 20:02:17
hxf731 发表于 2014-9-2 15: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工作1年,考虑能有这些已经不错
但像本次你也遇到的事件,我个人不觉得是福气,原因:
1、此事件对你的工 ...
哎,我就是因为要离职了,觉得做不做无所谓,看心情来,所以才发生了这样的事,如果我还要发展的话,我一定会做的,但这也从侧面说明我个人职业素质有待提升,我会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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