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蜻蜓 发表于 2015-2-11 08:58:51

劳动法规定三期妇女企业是不能解除了,除非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这不是赔偿的问题。如果企业一定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只能协商,所以赔偿金是必不可少的,劳动仲裁公司肯定输的。

xianrui2010 发表于 2015-2-11 10:30:55

我赞同员工的做法,员工在企业面前总是弱势的,尤其是在国内,解除孕妇的合约,道义都占不住,期待后续的进展分享,希望她能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2-11 12:48:21

东风转南风 发表于 2015-2-9 1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老板在无偿解雇未果, 就想了很多背后的招数来推动,想逼的孕妇HR主管自动走人。例如: 想办法把员工 ...

这个老板怎么像个小孩子一样,总是想着歪门邪道,怎么就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呢?早点解决早点解脱。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2-11 12:53:20

xianrui2010 发表于 2015-2-11 1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赞同员工的做法,员工在企业面前总是弱势的,尤其是在国内,解除孕妇的合约,道义都占不住,期待后续的进 ...

说得好,现在这个社会,连这个基本权益都争取不到,那只能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太让人心寒和可悲了。

ccecldh 发表于 2015-2-12 08:51:57

10楼说得好!
一定要按劳动法办理,作为HR尽量少坑害同胞,别忘了自己也是HR。
怀孕多好的事,小的说是一个个人、家庭的幸福,大的说关系到人类的延续
再说你们老板他不是他妈生的?

ccecldh 发表于 2015-2-12 08:59:05

人家已经补充过了,这名HR主管来后没有解聘别人,比前任干的好,也明理,不啻为一个优秀的HR主管,最后还勇于捍卫自己的权利,不啻为一个勇敢的HR。
大家不要误解!

gfgf11223 发表于 2015-2-12 12:33:48

帖子很有用,谢谢楼主共享!

魅力HR 发表于 2015-2-12 17:51:29

不懂惜才,给老板一点教训,HR主管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

午夜尖叫 发表于 2015-2-13 13:41:33

小差火 发表于 2015-1-30 14: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聚好散,没有必要整得太复杂。

说说容易,现在是好散不了了,还是走法律程序吧,这个boss看样子是准备死磕的,这样的品行能把队伍带大了?

王包子 发表于 2015-2-13 14:14:44

1、爬了所有楼,看了所有评论,查了相关的法律,没有找到赔偿金计算,劳动合同法有个八十七条和四十七条第二款,就是按照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赔偿,没有找到赔偿产假工资的相关规定,不知怎么解决,坐等大神~
2、员工提供工资条、出勤记录、同事证言就可以了吧,其实真的仲裁起来,企业没什么胜算的,只是这位HR主管辛苦些,挺着肚子~
看了楼主的叙述,觉得这位主管挺好的,自她来了之后没有解雇现象发生,相信她为老板和公司做了很多,最后的这个谈判也是为了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绝对支持!老板这样,真的是土包子一个啊~还使出诸多手段,真是~看来团队就快解散了~

HR这个工种真的是个良心职业,咱们在企业里不管是为了老板还是员工处理每一次事件时都应该站在法律的角度为双方争取利益,因为社会现在追求的就是共赢,而且真的不知道哪一天我们就要和其他员工一样站在老板的对立面,被解雇,被解除合同~这也是我一直告诉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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