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5-2-4 21:03:56
只能说我们国家,或者更准确的是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才导致某些老板为所欲为。劳动法方面的很多事情,“民不告官不究”。前段时间应聘,对方明确说没有社保,我说社保法很麻烦的,人家居然说“我们老板是人大代表”,我无语了!
案例中,对待如此老板,强烈支持拿起法律坚决维权。如果他胆敢无偿辞退的话。
至于今后工作,还是另谋出路,有什么办法呢。
交流中进步
lzg2001
发表于 2015-2-5 09:05:00
也许这老板本身也不了解劳动法,这HR主管可以借机培训一下老板;如果是知法犯法,那忘该干啥就干啥;老板如果没良心,公司迟早完蛋,早做打算为好。
管水
发表于 2015-2-5 09:05:49
以前坏事、难事都是HR做了,现在轮到自己做了,知道不好做了吧?
Alexaib
发表于 2015-2-5 09:16:41
此老板做事很不地道,那就按法律办事吧。
bj-hr
发表于 2015-2-5 09:17:08
这样的老板不会成功的
wbaoba_0
发表于 2015-2-5 09:46:27
残酷的现实,HR也是打工的,我们也有争取我们权益的权力!!!
carriey2000
发表于 2015-2-5 10:03:57
赔偿金没得商量
黄然星辰
发表于 2015-2-5 10:05:20
boss不会管你是不是给公司出力了,不需要你的时候立马可以把你踢走,这就是社会现实
东风转南风
发表于 2015-2-5 13:36:09
按此案例的情况,依法,赔偿金如何赔呢?
东风转南风
发表于 2015-2-5 13:42:01
东风转南风 发表于 2015-2-5 1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此案例的情况,依法,赔偿金如何赔呢?
咨询了几个不同的律师,他们对此作出的解答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A律师认为赔偿金应这样计算:
解雇只需赔偿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和工作满一年就有一个月工资,2年就有2个月工资。即赔偿额为:N*2
B律师认为赔偿金应这样计算:
赔偿三个月零八天的产假工资即可。即N*3+8天工资
C律师认为赔偿金应这样计算:
赔偿三期结束的工资总和。即孕期+产期+哺乳期,案例中,HR主管离三期结束还有20个月。即赔偿额为N*20+三期结束的社保金额。
若有专业劳资律师,请给下具体的赔偿金指导!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