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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赔偿

2012-5-2 09:27|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577| 评论: 5|原作者: gganjue

摘要: 各位大大,公司应经营问题关闭几个部门的运营,很多同事不幸被裁员,有几个问题需要各位指点, 1,公司答应赔偿N+1方式 (N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请问是否合理? 2,公司与员工签订一份离职声明,但仅仅只有1份,公 ...
各位大大,公司应经营问题关闭几个部门的运营,很多同事不幸被裁员,有几个问题需要各位指点,
1,公司答应赔偿N+1方式 (N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请问是否合理?
2,公司与员工签订一份离职声明,但仅仅只有1份,公司要拿走,员工拿不到,请问是否合理?
公司不肯给的原因有很多,但我认为只是公司防范风险不可给罢了的一个托辞。离职声明的大致内容有: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赔偿金额,3解除合同日期等
3,公司是出勤制度是每日8小时,做6休1,员工上下班没有考勤卡,只能够互相证明是每月超时上班(非自愿加班),请问如果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加班费赔偿,是否无法提供证据而不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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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匪伱所思 2012-4-29 18:58
我怎么感觉都不合理
1 赔偿要按工作时间 每工作一年拿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2 离职申明得双方各执一份
3 有人证但是没无证 确实感觉不够证据  
引用 gganjue 2012-4-29 19:11
楼上的,我说的就是你那个意思, 工作每满一年赔偿1个月工资,比如工作满2年就是赔偿2+1(n+1)=3个月工资
引用 stephenzhou 2012-4-30 12:29
1,你们公司的赔偿方式是合理的,属于客观条件的改变导致劳动合同没法履行,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另按照经济补偿的方式赔偿。
2,既然是离职申明,不是协议书,不需要双方都留一份,公司拿一份员工不拿是合理的。
3,相互证明的方式可行度比较低,建议找其他能证明周末加班的证据。
引用 ycdbkun 2012-4-30 12:47
1、N+1是对的。N指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月数,1是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未提前一个月的通知金。但是,N和1的计算基数并不一定是一致的。N是根据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的,1是根据上月工资金额来确定,有可能会不一致。
2、离职声明实质上就是双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了。当然应该是各执一份。如果单位不给,那么至少要给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法定义务,不是约定义务。可以尝试和公司人事沟通,就说办理领取失业保险要用。
3、没有考勤卡?不知道你们公司是如何在考勤的,莫非是手工考勤(有的话,只要有部门领导签字就可以)?还有你们的工资单上总有每个员工实际工作时间的吧?如果真的找不出加班的证据,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告公司没有发放工资,那么你们公司要举证证明发了工资,如果上面真实的反映了你们的实际工作时间,就可以依据这个证据来主张要求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工资单上也没有反映出来,那么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劳动者对自己存在加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引用 baiyunwangjing 2012-5-2 12:24
加班费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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