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指教: 近来我公司有一员工先是休了年假,然后请了长假回东北老家,理由是其已经两年没回东北老家了,最近家中有些事,故想请长假回老家,她按公司所有的手续办理了休年假和请长假的手续,两假合计28个工作日,在休完了长假后,打来一个电话,说老家有事回不来了,要辞职。账务部和公司领导不爽,说其在一个月中一天班没上,公司还为其代缴了当月社医保的所有费用,要人资部负责追讨该笔费用,其年假刚好跨了本月度一天,所以她的年假工资也不予以发放,理由是该员工“恶意”请长假,一天班没上,还要公司为其缴纳社医保费用,损害了公司利益,公司很憋屈。 现在公司领导要求人资部必须出个方案,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请大家帮忙,给个建议,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