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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安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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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续签条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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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04:30 |只看该作者
先占个位置,待会儿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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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2 期待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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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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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05:5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HR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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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2 鼓励下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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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09:31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看答案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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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2 你的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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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09:43 |只看该作者
好像看过这方面的案例,合同附件上约定续签时限,最长时间有个限定,超过时限是无效的。
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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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5 具体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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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15:3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楼 安安的爸爸 的帖子
不懂不发言,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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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15:57 |只看该作者
占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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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2 你老兄也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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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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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16:16 |只看该作者
认真向楼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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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2 彼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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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ruitment is not a HR issue, but a business Issue. Professional Recruitment could make business more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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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夜蝉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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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17:16 |只看该作者
可恨的安安,玩躲猫猫上瘾了,骗我们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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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2 骗的就是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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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隐俗世掩风流,形遁小肆铸吴钩;
一朝得酬青云志,直取关山五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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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交流可加QQ:820289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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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18:38 |只看该作者
    呵呵,象这种自动续签的字眼也经常见诸于商业合同,每每到合同的最后条款,也会写上“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则合同自然延续一年”等字眼。在上一家公司时(那时劳动合同法还没有出台),老板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是这么签的。但从未想过这样签有无风险,现在好好想想。
    首先我认为既然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对自动续签有约定,而且双方也承认这个约定,这个约定是有效的。但这个约定有个前提,那就是双方在合同到期前均没有书面提出终止合同。但根据案例的描述来看,张三书面通知了人力资源部想续签合同,如果这样的话,可以理解为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张三向想重新续签合同的要约,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予理睬的话,个人认为则应该自第一份合同期满后的第2个月开始要支付双倍工资。
    由于张三已经书面通知了人力资源部,我认为该案例中自动续签条款的约定已经无效了。
    至于能否规避掉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嘛,如果事实既然这样,那么赶紧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啦,从预防的角度来说的话,企业在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约定中再增加一条款:“除劳动者想在续签时修改约定条款外,否则本合同按自动续签两年处理”。
    其实只要自动续签一次,就满足了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张三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不知道安同学这次会不会把答案也直接放在案例的下面呢?呵呵,希望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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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16 让你失望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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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19:02 |只看该作者
、A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张三的双倍工资?自动续签条款的约定是否有效,能否规避掉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个人认为约定有效,自动续约两年。
2、是不是自动续签一次或两次后,张三就具备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了?
个人认为是的。

看答案学习一下。
话说这表情真的喜欢不上啊,勉强用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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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10 妹子,么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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