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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安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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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享王)隐婚相关问题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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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5:31:54 |只看该作者
真没碰到过,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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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笔生花勋章 伯乐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论坛群英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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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5:32:03 |只看该作者
安爸辛苦啊!
给你揉揉肩哈

安爸,案例中好像没有提到签没签劳动合同呢,还有就是试用期是多久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公司就双倍薪资赔偿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了且试用期没过,公司制度中有对隐瞒真实情况处罚的说明,
就可以以违反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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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依依,你看的更多,更远哦  发表于 2011-1-11 2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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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 8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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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想要离开,却有总总的不舍~~~坚持的人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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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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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5:50:22 |只看该作者
安爸的音乐总是很凄美,听得人只想沉浸在回忆中,默默地美丽,偷偷地落泪。。。
我总是很纠结地想找一条两全的路,所以有的时候也许我真的不适合做HR。
我认为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诚实。大多数公司还是不歧视已婚女性的,所以不应该自己凭借自己的揣测而随意说谎,你说你拿着高薪做一份你因为个人怀孕而严重影响进展的工作,而且在此之前你没有为公司做过任何贡献,是不是对公司太不公平了呢?
你在签署一系列文件的时候已经承诺自己所填写的内容属实,并且愿意为此负责。所以当解除劳动合同的结果出现时,你必须为此承担责任。凡事有因有果,你种下的因注定你要吃这样的果。这跟歧视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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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 8 追求完美是好,但是有时候只有是与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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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ruitment is not a HR issue, but a business Issue. Professional Recruitment could make business more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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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5:53:58 |只看该作者
不合法,因为劳动法规定,不能辞退怀孕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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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3期在违法纪律的时候,是可以辞退的  发表于 2011-1-11 2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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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5:59:27 |只看该作者
公司如此辞退“Goyo87”是否合法?不合法,虽然入职登记表上设有员工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与否承担解聘后果,但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婚姻状况不涉及劳动合同直接相关基本情况。而且劳动者在孕期,除本人提出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外,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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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6:08:08 |只看该作者
为啥每次问题都这么的左右为难呢 呵呵
公司的做法应该是合法的吧 因在入职登记表中明确规定:“凡所述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为欺骗公司,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Goyo87 违反这一规定,因而应该支持公司的做法吧。 是不是考虑的有点简单呢
但是看到安爸最后说“可能大部分人都会答错”,那答案是不是又支持员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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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 12 安爸的话误导你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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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工作。而理想,那些曾经写在日记里的青涩的文字,已经不知道去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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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c 中人网电话实名  HR9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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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6:10:52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做HRD的总是在纠结这些没完没了的事啊!
记得以前看过这样的一个案例,一女员工因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怀了第二胎,并在怀孕期间被fire(看来几天真是忙晕了,单词也记不清了)了。我榻和这个是同样的情形。
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不得解除怀孕期间女职员劳动关系,但本案的女主角可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处理。处理时公司应有足够的证据也是必要的。比如保留员工签名的简历表,以及员工对于规章制度学习或相关规定的知悉的签字证明等。 本帖最后由 mimic 于 2011-1-12 07: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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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ong0502  貌似你没拼错。  发表于 2011-1-12 17: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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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 12 FREE? 这是辞退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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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碗里装满石子,再装满沙子,再装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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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6:19:21 |只看该作者
个人资料虚假,公司可以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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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 8 哇塞,300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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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想念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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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6:22:21 |只看该作者
合法
入职登记表和规章制度中记载的“凡所述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为欺骗公司,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明确规定,如果说明自己是已婚公司因这个原因不录取那么公司才算是歧视已婚女职工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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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 8 谢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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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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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6:32:18 |只看该作者
公司的规定合不合法需要满足两项条件:1.内容合法;2.程序合法。单从内容上看,没有太大问题,但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履行合法的民主公示程序,是不合法的。而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内容合法程序也合法,那么还要考虑该名员工的特殊情况“怀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法律规定,不能单方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因此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想解除与Goyo87的劳动合同,只能通过协商方式。但估计多半是协商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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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雪  3期不是尚方宝剑,违法纪律照样可以辞退  发表于 2011-1-11 2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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