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楼主: markkk20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周说法”案例&问题征集

  [复制链接]

2

主题

8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3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1-9-23
最后登录
2016-1-23
积分
12356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287

小天使勋章

111
发表于 2012-12-13 13:53:39 |只看该作者
女蚂蚁 发表于 2012-6-13 10:50 : G6 V0 l! X7 s
甲1993年3月入职A公司,收入约3000元/月左右(计件工资)。2002年5月开始甲患病后有所好转上班。2008年1月1 ...
4 y1 H( ]3 a0 b7 n; S1 J# q
1.A公司属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因为未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按合同期限,一年一个月,代通知金一个月。薪资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 c" M3 V: Y6 z: j- W
2.2008年1月1日开始甲入公司满十年不满十五年,故,医疗期为十二个月,A支付病假工资至2008年12月。不足的无需补偿25%的经济补偿金,因医疗期内病假工资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的80%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