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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之间,HR你是否纠结? [打印本页]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5 10:08
标题: 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之间,HR你是否纠结?
       某民营企业员工甲因在操作升降机时疏忽发生工伤事故,被鉴定为8级伤残,依法公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本人工资)约为4万余元。公司老板认为该员工存在故意违章的嫌疑,明确表示公司不接受这个赔偿标准,要求人力资源部采取一切办法与员工进行谈判(前提是不得让员工启动法定维权),务必将赔偿标准控制在2万元以内。于情,员工受伤,身体、心理的伤害难于弥补,公司应予以关怀和同情;于理,员工为公司付出劳动,赚取利益,人权更应得到尊重;于法,因公受伤,遵循无过错原则,依法给予补偿。最终,经人资部负责人几尽周折,“晓之于情,动之以理”,签署协议赔付员工1.8万元,此案了结!& a8 B5 {) S" ]* f7 P7 Z3 f6 d: r0 a
       彷徨在十字路口,人资负责人内心挣扎。是应该遵从指令为公司争取利益,还是违背职责为员工维护权益。在职责与道义面前,德行是否失守?但这种选择往往又无处不在,HR你纠结过么?
" G$ Z3 G1 T% Q) d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5 10:33
本案例摘录于深圳市人力资源总群,跟帖者众啊。不知道家人们以前是否有同样的经历,大家一起来吐嘈!
作者: tonycheungchn    时间: 2013-11-15 11:46
本帖最后由 tonycheungchn 于 2013-11-15 11:47 编辑 ' {# n8 f3 \$ V( V/ z4 x

1 M: i; a8 D' E; v" ~7 n怎么说呢,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做HR的难免遇到劳动争议。) i1 p6 n% F$ j, ~* O* d6 A& p8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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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双方都要遵守约定。任何一名企业的员工,都要为自己的工作负责,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义务。HR的其中一个职责就是代表企业处理劳动争议。/ ^% B( f: c8 ?0 y# o- H% s

) ]+ z6 }. p% k' V其次,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不希望看到事故发生。员工工作疏忽造成了伤害,也是员工对自己的不负责任。7 O1 p- ]8 M2 o3 H
3 U5 L2 i7 k/ W) w* k
第三,无论是人性也好,人权也好,相互的尊重也好,都是建立在一定的规则下的,没有了这个规则,只能是劣币驱逐良币,最后大家一起损失。可以借鉴律师这个职业,比HR还郁闷呢。HR想尽办法,费尽周折,在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代表员工与员工达成了协议,说明这个协议是双方都认可的,虽然可能有些不合理,但合法。
6 [* Y3 L5 p/ @8 y  N, A
! n. Q  y* b1 n1 ?第四,经过这件事,这位HR的心智成熟度和压力承受能力都会得到很大的提升。他会发现这事儿其实没有之前想的那么可怕,并非mission impossible。挑战了自己,超越了自己。而且达到了公司、员工、HR多赢。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3-11-15 12:10
说没遇到劳资纠纷,那是假的,但是我目前所工作的集团,相对还是规范的。而且处理程序,和企业的老总的观念和思维是有密切联系的。个人还是觉得应该维护正义和公平。若企业不近人情,个人觉得这样的企业也不值得咱们HR追随和效命。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5 12:11
tonycheungchn 发表于 2013-11-15 11:46 & _6 W9 _  b( d0 |. k4 M5 w
怎么说呢,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做HR的难免遇到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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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是一 ...
  d' ~3 P4 d) f
从事实上来说,企业的利益得到了维护,员工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因为按照社保法律来说,员工只拿到了他该拿的(也是法定的)一半,企业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但往往HR不能做出最利于员工的选择,甚至有时是被迫做了伤害员工的事情。
作者: tonycheungchn    时间: 2013-11-15 13:31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5 12:11
5 P5 K9 I* O2 ?, |* {$ `" u$ [从事实上来说,企业的利益得到了维护,员工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因为按照社保法律来说,员工只拿到了他该拿 ...
3 @) m* I  D4 C# \- R: S
既然达成了一致,说明双方都可以接受这个结果。对员工来说,他认为这是他可以得到的最好的结果。实际上,员工自己会衡量,走法律程序可能损失的成本和可能的收益,这是员工的理性决策。0 J& E& U8 u: y# f; Y  |- r

* B; U* z+ M, J* r个人看法,在劳动争议中,HR的职责就是代表公司利益(可以看成是公司聘请的律师),HR的角色是公司人,遵守的是职业道德,使用合法的手段为公司争取利益。如果HR想做点什么帮助员工,可以想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制度和流程,多做安全作业宣传,改善工作环境,避免这种悲剧再次发生。
作者: zjhyhorizon    时间: 2013-11-15 13:38
还好,我们公司像这种情况,都是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走的,该付多少钱就付多少,比较人性化一点。( v1 W) a: J1 X- |& N/ A
涉及到一些利益问题,我们公司的一般遵循以下原则:若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偏向员工利益。
作者: 寂寞森林    时间: 2013-11-15 14:28
楼主的想法我以前也有过,那就是站在人道主义角度去尽最大努力的去维护员工的权益,因为我们本身也是员工。但是,到现在我的想法有了动摇。
1 ]/ w8 p! Y# i( {" g; u+ [可能我比喻不是很清楚,就拿律师来说吧,明明知道这个罪犯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从人性来讲千刀万剐都不为过,但是站在法律角度来讲,他还是有请律师的权利,好多律师也愿意代他维权,药家鑫一案就是很好的例证。- \) O( b& V! G1 X
在我看来,这跟所谓的职业素养有关系,你作为律师你的职责就是为你的客户做好维权,这个维权不应该上升到人性角度,而是站在法律角度,因为现在就是法治社会嘛。( O3 x5 V& k, O' L- F3 A0 x
反观HR,其实也是站在这个职业素养的十字路口。说到底,HR是隶属于公司,你的职责在本质上是围绕着公司的发展战略展开的,你为公司尽全力节省成本也是理所当然。
* n. z- N3 |( ~4 T% W但是,从人性来讲,人始终是人,从潜意识里都会为自己这么做不人性化的行为有内疚感。8 s5 L, m6 u8 o6 l
这是个辩证的命题,就看人怎么去衡量了。4 Y5 y, r5 k( v. G+ a5 z* c2 l
说完这些我觉得是在为自己辩护,呵呵@!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5 15:04
寂寞森林 发表于 2013-11-15 14:28 $ B$ [5 D, l. m
楼主的想法我以前也有过,那就是站在人道主义角度去尽最大努力的去维护员工的权益,因为我们本身也是员工。 ...

* i- x9 Y! [9 b5 W$ L7 r时常也是这样安慰自己啊!如果换成自己,我也会硬着头皮从公司的利益点出发!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5 15:04
tonycheungchn 发表于 2013-11-15 13:31 ' }/ s0 R( H" f/ Z2 n- W! }! B% ]! l
既然达成了一致,说明双方都可以接受这个结果。对员工来说,他认为这是他可以得到的最好的结果。实际上, ...

7 v' I* E" d2 _1 g  m说得很有道理,情、理、法,让人难以取舍。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5 15:06
rainytao 发表于 2013-11-15 12:10
" P/ {0 I; U& N5 U- ?) f$ [: v说没遇到劳资纠纷,那是假的,但是我目前所工作的集团,相对还是规范的。而且处理程序,和企业的老总的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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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叫:拿人财钱,替人消灾。不知道这时的境况适不适用!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5 15:07
zjhyhorizon 发表于 2013-11-15 13:38 7 N0 T, G/ e! R# P
还好,我们公司像这种情况,都是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走的,该付多少钱就付多少,比较人性化一点。
3 ^6 L3 Z9 Z/ C涉及到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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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个公司都能做到这个境界,有时HR也很为难,左右难办。。
作者: hugly88    时间: 2013-11-15 15:46
我认为:尽量为员工争取,毕竟是弱势群体,但处理的方法应该面对不同的老板进行不同的沟通。也要通过这个案例告诫员工,安全第一要不最终伤害的还是自己。所以很多时候我处理这事时,先是按照老板的意思与员工进行沟通,然后就老板与员工之间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作为人力资源部尽量做到正义、公道。要不就会成为老板的帮凶,在剥削员工的基本权益。假如无法做到,我只有请辞。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5 16:26
hugly88 发表于 2013-11-15 15:46 3 t9 ?' |$ ?# p) Q# e2 |& f# m2 |$ H3 _
我认为:尽量为员工争取,毕竟是弱势群体,但处理的方法应该面对不同的老板进行不同的沟通。也要通过这个案 ...
! }  @# i' b; v; v' R# `( Q
有时候可能也是出去自身利益的考虑,人都是自私的动物。在员工与老板之间找平衡点,很难!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艺术所在吧!
作者: tonycheungchn    时间: 2013-11-15 16:32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5 15:04
- f; g. j' A/ k3 M' c% |& c0 U说得很有道理,情、理、法,让人难以取舍。

4 R5 K) U( J& T2 Q没办法,谁让咱是干这个的呢
作者: hugly88    时间: 2013-11-15 17:51
假如所有的HR都能恪守原则性的问题,那企业的老板们能不考虑自己的对错吗?很多人是因为太在乎,所以顺从。其中的技巧很多也是因人而异,重在沟通。当然你在企业所作所为是否得到老板的认同这也是很重要的,要不效果就会适得其反。总之建议大家调整自己的价值观,HR是为什么而存在和发展。
作者: HR追梦    时间: 2013-11-15 18:07
两万OR四万?
( J8 \( T8 `. i- A其实都没关系 ) M0 m3 a1 \: G/ y
关键是# K* J0 X. M  m9 a5 l. W- {0 V: P
一、 这笔钱是不是买断了所有的关系 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p7 ^. }. R8 e$ @: |% }$ c: y  s8 `; H
二、是不是公司只赔付这笔钱完以后 就不顾该员工的死活% r' u5 G& a0 F- p* H% _6 V3 @% R
三、该员工对企业创造过的价值是多少? 用多少钱才不会寒了所有员工的心
" q. S( O5 L1 n- L8 m( j四、这场事故对于企业、对于HR、对于员工带来了多少的触动?
: I' i" G: j# `7 h6 G+ l! g
8 E# A% `$ _& c做好四点分析 我想就没有什么好纠结的
' Y* f! m7 a8 w' T7 ~  k, y
作者: gaojunhui21    时间: 2013-11-15 18:25
我现在也遇到这样一个活宝,之前在同一位置受伤了,开始申请评残,没评到,于是伤刚好一开工,故意又在同一位置将手指弄骨折,现在想通过评残获取公司的赔偿。此类案件,对这类“人才”,我准备起诉他!
作者: 人缘好    时间: 2013-11-15 18:26
朱哥没时间回复啦   后天考二级    抓紧复习中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5 20:15
人缘好 发表于 2013-11-15 18:26 ; b/ @) z% }- f& P( E# n4 f
朱哥没时间回复啦   后天考二级    抓紧复习中
; S% b8 d) B: W( k
哈 哈 ,正事要紧,别像我一天都在吹水。祝你考试顺利!
作者: 晴天♡王子lu♡    时间: 2013-11-16 07:57
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不用纠结,只要讲好自己的原则:事事考虑自己也是员工,是和大家一样的,以员工处境来思考权益会达到更好的效果,多以企业来思考,必定会影响企业的发展。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6 09:08
gaojunhui21 发表于 2013-11-15 18:25
3 Y, {, j4 g" c$ ^: g" W% ]我现在也遇到这样一个活宝,之前在同一位置受伤了,开始申请评残,没评到,于是伤刚好一开工,故意又在同一 ...
" d3 x. |8 N, o" O6 q
高总,有没有确凿的证据啊?这种人就更不好对付了!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6 09:10
hugly88 发表于 2013-11-15 17:51
% E' A9 u: {  |3 r: e9 J: l2 d" y. l假如所有的HR都能恪守原则性的问题,那企业的老板们能不考虑自己的对错吗?很多人是因为太在乎,所以顺从。 ...
% y. R( s! ]( P6 S4 A! ?, K. A' p
回答得很高深哦,但现在在很多企业中(特别是小民企)对待员工的态度本就相对强势,这样的案例也不胜枚举,HR想要按照符合社会标准的价值观去处理事情,往往很难。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6 09:14
HR追梦 发表于 2013-11-15 18:07 % z2 H4 Q9 d; n! z1 k) G# z6 J% q" q- l
两万OR四万?7 ?% \9 x$ Z& X0 S- h7 k: X+ Q& l- P. d
其实都没关系
& e% ]$ n/ V' J. u$ ?关键是

+ v6 i$ S! y9 }( N% r/ n现在企业想的只有前两点,解决了后顾之忧。至于员工寒不寒心嘛,不在老板考虑的范围,老板的想法是:这世上两条腿的蛤蟆没有,两条腿的人多得是!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6 09:16
晴天♡王子lu♡ 发表于 2013-11-16 07:57 ' i; N7 B  {  z
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不用纠结,只要讲好自己的原则:事事考虑自己也是员工,是和大家一样的,以员工处境来思 ...

, w9 u3 U! \# I- I原则上来讲,HR应该这样做,毕竟自己也是打工者,但实际在操作的过程中,你又不得不在自己的利益与员工利益之间权衡。有多少人真的能为了良心或是自己的价值观,而抚袖而去呢,生活才是真实的。。。
作者: 人缘好    时间: 2013-11-16 09:52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5 20:15
0 P' e! L# d+ Q0 h哈 哈 ,正事要紧,别像我一天都在吹水。祝你考试顺利!
% b! \! m* ^* I& r! }
呵呵  嗯
作者: HR追梦    时间: 2013-11-16 13:14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6 09:14
$ G8 D2 A: N! y" l! _: S7 n现在企业想的只有前两点,解决了后顾之忧。至于员工寒不寒心嘛,不在老板考虑的范围,老板的想法是:这世 ...

' T' O/ t% R) ^1 m2 z6 ~6 j* Q可惜 这世界马上两条腿的人 也不好找了
2 A, E6 H7 l. e& o- L1 K: _我发现现在的人 基本在家不工作一两年 都没问题 (85后这个样子的)' F; R4 w# j) Z
而很多公司却很难熬过这一两年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6 14:45
HR追梦 发表于 2013-11-16 13:14 ) h) \: d4 C! o
可惜 这世界马上两条腿的人 也不好找了
. u1 z, y( C; Z$ S, D我发现现在的人 基本在家不工作一两年 都没问题 (85后这个样子的 ...

7 Q( j  G- P1 B我都准备回家种地去,不给黄白劳打工了!
作者: HR追梦    时间: 2013-11-16 17:56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6 14:45 " Q( v. a: U* W  ^
我都准备回家种地去,不给黄白劳打工了!

2 |, W* T3 q# c% C# i只能说现在的老板 大多没有意识到 社会的大潮 只可能被滚滚浪潮所淹没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3-11-18 08:35
同样纠结,有时候也很无奈!
作者: 蓝色蜻蜓    时间: 2013-11-18 08:53
我们目前所在公司还好,老板比较通情达理,能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这之前那家企业就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发生工伤了,员工及其家属来一大帮人,哭的哭,骂的骂,目的就是把赔偿金叫高些。而老板呢,连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也不愿意承担,希望HR跟员工谈,赔偿少些。那时我们HR确定不容易,夹在中间,但也都挺过来了。对于HR来说不能完全维护员工利益,确定也是不可避免的,只要双方同意达成一致,把问题解决好那才是王道。
作者: dovechem    时间: 2013-11-18 09:23
我认为作为HR,应该坚持制度和法律,应该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看问题。如果确实是老板的问题,应该用法律来劝说,使其规范;但是如果确实是员工问题,也应该同员工解释清楚。
作者: JokerSeraph    时间: 2013-11-18 09:30
本帖最后由 JokerSeraph 于 2013-11-18 09:33 编辑
+ E& G8 \6 Y* X- G- s7 Y1 _& }& y- W/ V5 E$ S

" t7 U# I! h4 [6 K, C. h) t遇到过类似的劳资纠纷,我们是请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与员工协商,最终以低于(但没低太多)法定标准的金额解决了。2 g: D' x* h: Y4 N0 K5 c- E) q; x
不过,案例中的赔偿金额明显太低了,员工如果有异议其实一样可以提起诉讼,因为这个赔偿金额显失公平,即使双方一时达成了协议也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可以变更或撤销,换句话说即员工完全可以先拿到赔偿让企业坐实工伤赔偿责任,然后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支付剩余部分。2 v: M6 X$ _' \. n- u
0 T& e' Z9 a0 N# K, F+ x4 Q  ]2 z
个人对于提这种要求的老板,首先会想办法以法律规定及相应风险来试图沟通,争取说服其标准不要比法定标准低太多,否则员工再次提出要求企业无力应对。如果老板坚持,那么按照老板的决定执行,然后考虑是否离职。9 l( D# P+ V*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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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诫每个处理类似情况的HR:今天我们怎么对待员工,明天企业就怎么对待我们!
作者: 丽春    时间: 2013-11-18 09:40
身在民营企业,非常了解案例中BOSS的思维,都差七不差八,但有一点,做为一个HR,我们就是员工与老板之间关系维护 的桥梁,这个关系维护得好不好,会影响到企业其它员工的心理感受以及企业未来的发展。老板和员工利益的对等,难免使HR左右为难的时候,但是发生这种事,第一要安抚好员工及家属情绪,第二也要跟老板讲情理,讲法理,就算不是100%按劳动法赔偿,但也要让员工能接受,不要让员工觉得公司做法太过。其三,回头一定要好好查查操作标准和操作流程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针对以后类似情况应该如何防范,以杜绝工伤的再次发生。
作者: 學術吉米君    时间: 2013-11-18 09:43
能请问下谈判的技巧吗,作为新人压力有点大。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09:53
lin041999 发表于 2013-11-18 08:35 4 m: {* y" I4 q! h
同样纠结,有时候也很无奈!

  O- }/ H; i% I4 X) ^6 z' E选择题本来是好做的,结果不是对就是错,反而纠结了!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09:54
蓝色蜻蜓 发表于 2013-11-18 08:53
7 q8 O/ v% b) d( A我们目前所在公司还好,老板比较通情达理,能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这之前那家企业就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发生工 ...

6 I4 R1 i, h* s1 a, ]当然,解决问题是首选,但有时候内心很挣啊!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09:56
dovechem 发表于 2013-11-18 09:23
! M+ }+ S$ I9 L, N7 N) E我认为作为HR,应该坚持制度和法律,应该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看问题。如果确实是老板的问题,应该用法律来劝 ...

& m; w5 q1 p3 E! b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但现实中确无法操作,有些老板只会看到眼前的利益,就算他知道法律要求,也要你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弄到少赔,甚至不赔。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09:59
JokerSeraph 发表于 2013-11-18 09:30
# P5 c! n5 Q- q7 N3 q遇到过类似的劳资纠纷,我们是请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与员工协商,最终以低于(但没低 ...

! u6 b" \7 I& @8 {) k# Q( G: p1 C在处理某些问题的时候,其实HR也在反省自己,今天的别人不是明天自己么。这单工伤社保已经调查过了,确定为法定工伤事故,不存在需要坐实的现象。老板要HR做的是员工少拿钱,又不能逼员工走法律途径。办法嘛,HR自己去想,这就是你体现价值的时候。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0:02
丽春 发表于 2013-11-18 09:40 " V; S' p; f- ?# Y, Y: e/ a& @. M
身在民营企业,非常了解案例中BOSS的思维,都差七不差八,但有一点,做为一个HR,我们就是员工与老板之间关 ...
2 |) R1 P7 |1 B5 u1 p
预防才是最重要的,说得在理。与其想办法在老板与员工之间找平衡, 不如不让事件发生。但预防的机制还是需要的。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0:03
學術吉米君 发表于 2013-11-18 09:43
2 L0 e- z) f1 w5 R, p1 K$ b" x6 N6 U能请问下谈判的技巧吗,作为新人压力有点大。
8 X7 e$ S- R4 n' |& L* ~$ t1 @9 }
这个怎么说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到了那一步,你也会急中生智,无中生有的。。。
作者: qangel    时间: 2013-11-18 10:07
如果没有过这种纠结的HR,就不是完整的HR。许多时候我们就是员工与老板之间的夹芯板。就案例来讲,就算是员工故意违规,那又如何,如果不是现实所逼,谁愿意自残呢。据我所知,许多制造业的工人,就为了拿到工伤补偿,自愿操作机器伤自己。就我个人来讲,会比较偏向员工,毕竟员工是弱势群体,如果要求不是太过分,都会尽量帮着争取。何况,有时候你跟员工谈判成功了,老板还不觉得是你的功劳,觉得就应该是那样子。
7 X1 _) Z' z# I- p0 t当然,作为HR,应该规范制度流程,做到有制度可依,避免此种事情的发生。
7 M; K4 |1 t) b3 n) V' ?另:我们都看过员工因为纠纷不满捅伤捅死HR的事件,HR自己要悠着点,你伤了没命了,就轮到你跟公司谈了。曾经一位劳动局的仲裁员跟我说过,我们仲裁基本上都是偏向劳动者的,不是说他没错,而是劳动者是弱势群体,还有,我得罪了单位,大不了少几顿饭,得罪了劳动者,说不定他就拿刀刺过来了。
作者: 没有梦想    时间: 2013-11-18 10:09
这是每个HR都纠结的问题,保持中立是我的原则,但是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实属不易。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0:20
没有梦想 发表于 2013-11-18 10:09
1 l- a+ W! S. W, ]这是每个HR都纠结的问题,保持中立是我的原则,但是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实属不易。 ...

3 _; ]5 C1 @. S) J! e" K' y2 D8 c中立更需要艺术,更需要水平啊,什么样的标准才算是中立的呢?老板要求赔偿2万以下,如何取中立呢,赔3万,员工也让了,老板也让了???中立,才是技术活啊!
作者: shafeier1990    时间: 2013-11-18 10:20
严格走法律程序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0:33
qangel 发表于 2013-11-18 10:07
) Y4 l. `* k& `* D4 m如果没有过这种纠结的HR,就不是完整的HR。许多时候我们就是员工与老板之间的夹芯板。就案例来讲,就算是员 ...
& v7 |$ L4 j) c
有与qangel  相似的职场经历,本人曾任职一台湾集团公司,公司对待工伤员工的作法是,凡是可以拖的就一定拖。有次仲裁后公司上诉到法院,审判长私下跟我说他们肯定会向劳动者倾斜,你们还是庭外和解的好,律师也说算了没必要等判,法院判公司赔更多,最***外协调赔偿。不过员工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从仲裁到一审差不多8个月的时间,因为打官司员工换过好几次工作。这就是社会的现状,想拿钱,我拖都拖死你。当然这只是个案。。。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0:34
shafeier1990 发表于 2013-11-18 10:20
( H, C- A4 ^- w6 i& Y严格走法律程序

% K9 |5 d6 K1 _过不了老板这一关!
作者: 傻宝贝    时间: 2013-11-18 10:36
我刚做HR的时候,我的领导就说了一个比喻,他说,所谓的“人事部”,反过来讲就是“不是人”,干的不是人的事,呵呵……通过这几年的磨练,算是明白了领导的话了。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0:38
傻宝贝 发表于 2013-11-18 10:36
0 L" [2 ]3 b& ?1 o! y% s我刚做HR的时候,我的领导就说了一个比喻,他说,所谓的“人事部”,反过来讲就是“不是人”,干的不是人的 ...
& |2 I/ Z. V. O' H
你太有才了!
作者: hugly88    时间: 2013-11-18 10:50
每个岗位都有道德标准,医生要有医德,那么HR呢?是否也要有这个岗位的道德标准,否则就像律师一样在帮客户寻找别人或制度的漏洞,从而赢得不该赢的官司。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1:32
hugly88 发表于 2013-11-18 10:50 % B/ q6 h" l- Q: o
每个岗位都有道德标准,医生要有医德,那么HR呢?是否也要有这个岗位的道德标准,否则就像律师一样在帮客户 ...
6 I; l$ {- y- M7 r6 |
现在这个社会缺的就是这个,不是HR不能坚守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往往是企业不能给你遵守道德的空间,有时在道德与生活现实面前,多数人都选择沉默!
作者: hugly88    时间: 2013-11-18 11:48
呵呵,也就是说:我们看见员工被外人或内部员工欺负,我们视而不见。因为那个人比我们高大我们担心打不过人家。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2:06
qpifpegna 发表于 2013-11-18 12:00
8 i  m4 B4 }8 m$ p' K# ureporter was informed that, set up along the Route 40 multiple sites,hogan outlet, Property services ...
( {$ z, K% H7 D( Z. m$ v
泪奔了!
作者: guansuyuan    时间: 2013-11-18 12:29
这类纠纷在以前的公司遇到过,当时无论内心多么挣扎,但都是按照老板的意思去办的事。结果也都是按照老板的意思完成了工作。曾经也无数次彷徨,无数次自责,后来只能自我安慰,这就是职场。比较好的是现在的公司非常规范,出现工伤事件,全部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补偿。所以平台真的很重要。
作者: hipyn    时间: 2013-11-18 13:58
当然有过了,我自己也主导过多起劳动纠纷的处理。如确实因为公司原因,那该赔偿的就赔偿,当然那些自作聪明的我也从来不手软。从一个劳动争议中学习到更多知识,提出更好的防范之策一直是我的追求!
作者: 卿本轻狂    时间: 2013-11-18 14:03
类似事件已经处理很多次,最近一次刚经过劳动仲裁。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的平衡点很把握。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尽量为员工争取应有的权益,做到问心无愧吧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4:52
guansuyuan 发表于 2013-11-18 12:29 / R1 _7 J( C4 q7 k4 u
这类纠纷在以前的公司遇到过,当时无论内心多么挣扎,但都是按照老板的意思去办的事。结果也都是按照老板的 ...

; v- B: p' u7 @3 H其实我们怎么对待员工,老板也就怎么对待自己,不过是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拿着别人的钱干着违心的事。生活就必须面对选择!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4:55
hipyn 发表于 2013-11-18 13:58 2 T* d! H& K& i
当然有过了,我自己也主导过多起劳动纠纷的处理。如确实因为公司原因,那该赔偿的就赔偿,当然那些自作聪明 ...
, z7 J' b6 w3 q& M4 Z
如果你为老板省钱了是应该的责任,如果没省到钱,就是失职。如果还发现你在中间选边站,那更会死翘翘!好多老板都会这样干!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4:57
卿本轻狂 发表于 2013-11-18 14:03
8 l" p' q0 }! o6 ]1 t$ N' E类似事件已经处理很多次,最近一次刚经过劳动仲裁。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的平衡点很把握。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前 ...
0 ~. A: ?0 A" ]# o/ E
好一句问心无愧呀!心是热接乎的,但有时我们必须装着冰冷,不是没有情感,而是不容易得选择。总之一句话,坏人都是被逼出来的!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5:08
hugly88 发表于 2013-11-18 11:48 ) z. G3 L+ ~) M1 P- _6 X
呵呵,也就是说:我们看见员工被外人或内部员工欺负,我们视而不见。因为那个人比我们高大我们担心打不过人 ...

, C3 `9 u; c1 k, f+ u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现象是存在的!现在那此当街抢劫的,有多少人能自告奋勇,仗义相助!
作者: 卿本轻狂    时间: 2013-11-18 15:33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8 14:57
* O4 l" F; g3 a9 E好一句问心无愧呀!心是热接乎的,但有时我们必须装着冰冷,不是没有情感,而是不容易得选择。总之一句话 ...

7 Z, U  W# G& ^4 [* i9 `是挺难处理的事情,都是打工的,
作者: hipyn    时间: 2013-11-18 16:00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8 14:55 ; l, Z; j$ ~  q4 c. J+ |+ Z5 P
如果你为老板省钱了是应该的责任,如果没省到钱,就是失职。如果还发现你在中间选边站,那更会死翘翘!好 ...

' z5 R4 K. ^) ], q, J  b关于这一点我还是挺幸运的,至少没有碰到不讲理的老板,在大小取舍中老板比我们更优智慧。我们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解决问题,尽量减少损失,防范未来的风险!
作者: 金蠡    时间: 2013-11-18 16:38
本帖最后由 金蠡 于 2013-11-18 16:39 编辑 * M% r. U/ _+ @3 a) q! R  G

0 ~8 ~- v6 P/ {4 }  s+ j7 w劳动合同到期了吗?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daijianghong    时间: 2013-11-18 16:38
     参照地区常规处理范例来处理达到员工和企业都满意的价位是最合理的,员工对自己的不遵守相关规定也应该买单。虽然中国需要建立法执行规范性社会,按法律规定赔偿办事是企业应该遵守的。但是说实话人资按照法律规定最大化为员工争取利益,这都是违心的,大家做的最多的是最小化降低公司成本,就现在的发展阶段,只能说为公司和员工找到一个平衡点。
& A) n& T, d) [7 e. X) w$ P1 ^8 B
    其实很多时候员工也是很***的。上月刚经历过,HR和业务部门不够强硬,员工无休止的绑架公司。其实现在很多HR还是喜欢让自己免于纷争,大家都想着反正是公司的钱,虽然我个人意见寡不敌众,但是我很鄙视他们的做法,不把公司的钱当钱花。让我对员工及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产生了怀疑。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7:04
hipyn 发表于 2013-11-18 16:00 5 [5 t# t* ^9 y
关于这一点我还是挺幸运的,至少没有碰到不讲理的老板,在大小取舍中老板比我们更优智慧。我们需要做的事 ...

* e$ ^5 [1 Y2 A. O$ E9 v3 y$ Y& x聪明的人跟聪明的老板,有智慧的人跟有智慧的老板!站对队伍很关键啊!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7:05
金蠡 发表于 2013-11-18 16:38
& [1 V) t+ n  N* `. ~劳动合同到期了吗?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 u3 E  G) @6 e$ v  }' P3 A' w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他的手不大方便了,不大适合目前的岗位,自己也不想干了!
作者: 人缘好    时间: 2013-11-18 17:10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5 10:33 # x5 p3 p% G! t3 }% c5 m" S3 ]3 ~* f
本案例摘录于深圳市人力资源总群,跟帖者众啊。不知道家人们以前是否有同样的经历,大家一起来吐嘈! ...
# P8 S. a/ [6 a4 N
朱哥现在转正啦   呵呵  斑竹拉   恭喜
) \7 @4 D: t3 G' p  ^5 G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7:13
daijianghong 发表于 2013-11-18 16:38 6 ^' [7 t' H' U
参照地区常规处理范例来处理达到员工和企业都满意的价位是最合理的,员工对自己的不遵守相关规定也应 ...
7 n, N. }% e( X( b) g. K7 d4 ?# c
分析得很深刻,但对于一个员工来讲,选择自残来讹诈企业我想并不多,我还是坚信人性本善的。像这个员工,据说他的左手掌部分手指的正常功能都丧失了,20岁的花样年纪,谁也不想这样来作贱自己吧。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给予员工同情和帮助。但目前这个社会,想尽手段来挣钱的人也有。雇佣关系,也还需要广大的HR来推动发展与进步,同时也让企业和员工双方都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作者: hipyn    时间: 2013-11-18 17:18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8 17:04 % T5 y1 R" @1 v9 ~
聪明的人跟聪明的老板,有智慧的人跟有智慧的老板!站对队伍很关键啊! ...
$ }( U' s# }4 Y" |1 J. M2 O
只能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做人事的,站在老板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做事情那是必须。但也不要忘记自己也四一打工的。所以还是说一句“上树莫上尖,走路莫走边;时时留一半,日后好相见。”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7:19
人缘好 发表于 2013-11-18 17:10
, ]4 D* A) @) Q' E4 m$ ]朱哥现在转正啦   呵呵  斑竹拉   恭喜

2 v, p- i% r+ t哈哈,还得感谢大家的力鼎啊!兄弟,考试感觉不错吧!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7:21
hipyn 发表于 2013-11-18 17:18 $ }8 g; V& m- p9 a# N
只能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做人事的,站在老板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做事情那是必须。但也不要忘记自 ...
* i% G/ K& l- Z2 k# Z& j6 ?+ q
不顶都不行啊!太经典了。事可不能做绝喽!
作者: daijianghong    时间: 2013-11-18 17:37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8 17:13
' m; n6 ~' p8 p/ K& f8 C分析得很深刻,但对于一个员工来讲,选择自残来讹诈企业我想并不多,我还是坚信人性本善的。像这个员工, ...

7 @; l! C# O4 N只能说做HR是蛮难的,左右为难。人性啊,人都是自利的,员工吧想着能多拿点就多拿点,老板嘛,想着能少花点就少花点。没有最优解,找到平衡点很重要。就如某些城市,所有企业根本不会按照法律办事,大家的思维也被这个氛围同化了,偶尔遇到较真的员工,就需要HR去协调了,员工能够拿到法定的一部分补贴他们就已经很开心了。有时候呢,员工也会群体绑架公司,要求过分的补贴赔偿。中国人的思维,大多数就像厚黑学那样吧,规范化人性化法制化任重道远,很多时候你对人家好人家还不会以为你好呢。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8 19:16
daijianghong 发表于 2013-11-18 17:37 % ]# ]5 {6 A: o5 Z" M: |2 K
只能说做HR是蛮难的,左右为难。人性啊,人都是自利的,员工吧想着能多拿点就多拿点,老板嘛,想着能少花 ...

) M9 P8 X/ q: ]" O只能说这是中国社会的一种悲哀吧!世态炎凉,人心叵测!做为以人为主要工作对象的HR,应该想办法改变点什么!共勉之!
作者: 浮云SL    时间: 2013-11-18 21:46
多不多拿的倒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公平。有时真是感觉对员工不公平,所以涉及到员工利益的时候,能让员工多得点是点。
作者: krinin    时间: 2013-11-19 00:07
所以  任何一个劳动者都不能寄希望与公司或者HR。毕竟HR受雇于公司,有他/她的局限性。在国外也这样。所以劳动者一定要熟悉和掌握各种应对之策,和企业进行斗争,要在平时多掌握这方面的技巧和知识,做一个有心人。既然公司往往以劳动者各种失误为借口,那劳动者又何不在工作中就收集企业的管理漏洞。; |4 p' [- H( ]) p; S5 x. O
劳动者一定要先自己强大起来,平时多花功夫,不能寄希望与任何和公司有利益关系的人。
& M5 a& ^9 L# F4 g有时候其实走劳动程序的成本不光是劳动者有成本,企业一样有成本,所以不用怕。你如果还在工作期间,还没有离职的情况下进行劳动诉讼成本更低。不要被公司的花言巧语所骗。
作者: hugly88    时间: 2013-11-19 08:07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8 15:08
5 L+ J; P+ X: t- a& s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现象是存在的!现在那此当街抢劫的,有多少人能自告奋勇,仗义相助! ...

5 Q$ m6 c2 X  f7 N! p这样的比喻不恰当,员工是我们一同奋斗的战友。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9 08:41
hugly88 发表于 2013-11-19 08:07
$ \4 T8 O8 I& d7 T  R; e" g" i这样的比喻不恰当,员工是我们一同奋斗的战友。

* ^! I* Q! T! U+ d& B4 u当然不能以偏概全,大的格局是好的,坏的只是一小撮!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9 08:41
真实与谎言 发表于 2013-11-19 08:25   x: U' \6 ]' K5 K1 Z, V
纠结啊!
% U9 ]3 q& M7 I/ }3 @* }7 Q, i6 G
相当的纠结啊!
作者: yangyanfen    时间: 2013-11-19 08:56
估计很多HR在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都纠结过;这个问题容我想想,午休回来聊聊(今天终于可以上网页啦,可惜有流量限制~
作者: 师伟    时间: 2013-11-19 10:41
每个在企业的人只要两种身份, 不是打工者就是老板,所以你那么多员工,等你发生同样的事时,老板也会这么对你的,所以我是会站在员工角度去做。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9 11:19
yangyanfen 发表于 2013-11-19 08:56
& S7 Q  _4 h5 q9 f0 ~+ Z估计很多HR在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都纠结过;这个问题容我想想,午休回来聊聊(今天终于可以上网页啦,可惜 ...

( @( ]$ K9 O' y) d, y# _3 l$ s" T不会吧,公司还控制流量啊!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9 11:22
师伟 发表于 2013-11-19 10:41 + D3 P0 c7 X8 m4 R' i* `
每个在企业的人只要两种身份, 不是打工者就是老板,所以你那么多员工,等你发生同样的事时,老板也会这么 ...

3 Y8 i' T5 ]' F$ W$ e每个人有不同的活法,也有不同的选择,也许是违心的,但不要太强求别人要怎么做。我也曾向忠于老板妥协过,不过有时也会重新审视自己,如果有下次,我该如何?
作者: yangyanfen    时间: 2013-11-19 11:42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9 11:19 2 z5 g" ?* o! E$ R+ l
不会吧,公司还控制流量啊!

: x0 t3 A, t  C/ T) Y是的,我现在工作是QQ屏蔽,网页有流量限制~所以我就很少来了~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9 11:49
yangyanfen 发表于 2013-11-19 11:42
/ a" D) ~0 N1 }3 w; I5 V* g是的,我现在工作是QQ屏蔽,网页有流量限制~所以我就很少来了~

4 u( o% {# ?( s* C4 E8 F看来公司还是上档次啊,妹子私下多分享一下哦!
作者: 萧然1983    时间: 2013-11-19 15:26
我只是想说,听到老板的决定,HR是否有跳槽的倾向呢,资本家是赤裸裸的剥削,可是都有一层外衣,你们老板做的有点过了,这样处理员工,那以后其他员工怎么处理,要是我,会从大局出发,让老板以稳定公司人心的角度出发,给予员工合理赔偿,如果老板一点不能接受的话,那咱只能走了~
作者: 亲爱的爱很美    时间: 2013-11-19 15:37
作为最基层的劳动者来说,这样真的不合乎人情。还好我们公司不会介样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9 15:40
萧然1983 发表于 2013-11-19 15:26 3 z# h2 O; R  u. e
我只是想说,听到老板的决定,HR是否有跳槽的倾向呢,资本家是赤裸裸的剥削,可是都有一层外衣,你们老板做 ...

! @2 V4 {! j3 B" {: G6 m" n老板的态度很明显了,人资部必须想办法让员工少拿,而且还不能让员工去告。办好了,你算完成任务。办不好,人资水平不行!在老板眼里,你就是不中用的。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9 15:55
亲爱的爱很美 发表于 2013-11-19 15:37
8 _- _0 s5 j+ I  u5 V3 C" t4 F作为最基层的劳动者来说,这样真的不合乎人情。还好我们公司不会介样
/ O- h6 g5 m2 z7 a& I3 I6 u
那你选择了一个不错的平台,这样的平台才更能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价值!
作者: 金蠡    时间: 2013-11-19 16:44
本帖最后由 金蠡 于 2013-11-19 16:49 编辑
$ b* p; a) |( Q! a* o) ^* O6 j0 V0 |, q" l+ a
        我想,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员工工伤(已经确认),伤残8级,依法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是因员工疏忽(所谓疏忽,就是其行为不符合操作规范)造成安全事故,企业可以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赔偿。比如某公司规定,员工玩忽职守,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可以在损失金额的10%—20%范围内确定赔偿金额,HR可以此为依据,进行处理。4 l8 g- q$ I! v
        上述两件事一定要分开处理,如果直接就把4万元补助金减到1.8万元,不论中间是怎么谈的,员工完全可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提请仲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书是无效的,企业还得补足补助金。最终板子可能还会打在HR的身上。解除合同后,就无法再追究员工的违纪责任了。
2 T9 I# i1 m# J; v3 n        当然,违规违纪的处理,所依据的规章制度一定要经过必要程序,还要有明确规定。
- o5 B) b6 D# {5 M        总之,HR也需要自我保护。6 U6 I1 I" m5 K2 |8 }4 d7 k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某员工因疏忽,造成他人8级伤残,该如何处理)
  s5 l, `  {" {& @1 K/ z4 ]& p      
作者: 人缘好    时间: 2013-11-19 18:18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8 17:19 5 |" I3 G% o' Q& z2 v  g7 A9 S( V. x/ h
哈哈,还得感谢大家的力鼎啊!兄弟,考试感觉不错吧!

0 N0 r) C; `6 k, X( e. c恩   还行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20 08:42
金蠡 发表于 2013-11-19 16:44 - t6 I7 q& z/ {. K* `1 @9 {5 n
我想,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员工工伤(已经确认),伤残8级,依法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 i- b2 K9 n; ~2 ^4 {5 M$ {据了解疏忽这个概念不好把握,只有他一个人在操作,没有人证物证,最后都没有搞清什么原因导致了本次事故,员工追责比较困难。至于,第二种这是非常重要的,确实也有可能出现这样的状态,因为从法律层面来讲,这样的调解协议本身是不合法的,老板想要的效果是:要员工少拿,又要让员工不再去告,这可以是技术活啊!
作者: leizaiqiang    时间: 2013-11-21 09:28
8级伤残是什么概念?居然认为员工涉嫌故意违章?此事件处理不应纠结于事后调解赔偿额度,应将注意力转移到梳理内部流程,如何避免和杜绝此类工作事故再次发生。
作者: yezi999    时间: 2013-11-21 11:15
以前也曾经历过这种事情,有时为了报酬也不得不委屈求全。其实这些主要还是取决于老板的思想。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21 16:18
leizaiqiang 发表于 2013-11-21 09:28
) Q- a' E% B" f9 L* w3 T8级伤残是什么概念?居然认为员工涉嫌故意违章?此事件处理不应纠结于事后调解赔偿额度,应将注意力转移到 ...

) X9 e5 I0 _2 b( t& r8 e是的,事故已经发生,不是过于纠结如何去处理善后事宜,应该给员工一个合理的交待。最重要的是进行内部流程、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21 16:19
yezi999 发表于 2013-11-21 11:15 * \0 X6 F; d) ?% w: o
以前也曾经历过这种事情,有时为了报酬也不得不委屈求全。其实这些主要还是取决于老板的思想。 ...
- Q- |5 w4 R' N
很多人都会选择逃避或是利于自己,因为这是人的本性!没有好与坏,对与错!只有做与不做。
作者: liupingxiang    时间: 2013-11-25 17:59
类似的案例,我正好遇到过。。。刚毕业那年进的一家内地小公司,一线员工受工伤后住院,公司承担了住院的医疗费用(有买意外险),等员工恢复大部分时公司领导为了避免员工纠缠,火速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后续也没有提供疗养费用、更没有补助金,这位员工本身也不懂法,没有想到过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利,所以这起事故几乎没费什么劲就处理完了。。。。
9 h* a' U, {  F$ {  本人当时完全是门外汉,为公司不人道的做法很吃惊,与直接领导有了一次争执,当时的领导教导我说做人力资源心里如果装着的是员工那这个位置也不必做了。。。当然,那家公司目前也还是停滞不前,几乎没有发展。。。
; o- f+ Y( V# E  J1 h    说实在的,有良知的人碰到这种情况都会于心不忍的。。。。个人觉得公司的利益需要维护,员工的利益也需要平衡,不可偏离法律的尺度太多。。。。如果偏向员工,又会被老板认为办事不力,所以做老板的工作应该是最关键的,不忍心对下面的人动刀子,那就做上面的人的工作吧,滴水可以穿石,跟老板保持一种有效互动,应该也是可以起到作用的
作者: liupingxiang    时间: 2013-11-26 13:57
tonycheungchn 发表于 2013-11-15 13:31 + z3 U2 [5 g, D8 n3 A: T( A
既然达成了一致,说明双方都可以接受这个结果。对员工来说,他认为这是他可以得到的最好的结果。实际上, ...
4 ]) _" v. f  Y
协商一致的结果虽说是员工考虑过后能接受的结果,但我觉得多少是参杂着有委曲求全、怕麻烦等因素进去的。。而且如果员工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作为HR的我来说,虽然这有悖于公司的岗位职责,但我是比较欣慰的。。8 @4 H1 ?, U9 m  S
- P3 F) ~$ S6 V7 i8 U7 ?1 g
       广大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老板们势必不敢怠慢,也会尽量减少违法、罔顾员工利益的事情,老板也会更多的去关注这一个领域,这对老板的素质也是一个提升(虽然是被逼着前进的)。。。大一点来说,公司老板更关注员工利益了,愿意加盟、继续留任公司效力的人也会越多。。这对我们HR从业者的现状也是一个改善,毕竟不用再想着怎么站在公司角度克扣员工利益了,有更多的时间去考虑为培育人才的问题,这对我们个人发展也是一件好事。。。。
作者: jlp511    时间: 2013-11-26 15:02
看看 学学
作者: tonycheungchn    时间: 2013-11-27 00:19
HR追梦 发表于 2013-11-16 17:56 $ a( O6 |5 ~$ u: D2 H
只能说现在的老板 大多没有意识到 社会的大潮 只可能被滚滚浪潮所淹没

& y# k. u; ~+ }, n$ c$ Z( A也许是没意识到,也许是权衡利弊之后的选择
作者: tonycheungchn    时间: 2013-11-27 00:29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18 10:33
% [. a9 `% V  G. V4 H% A; R有与qangel  相似的职场经历,本人曾任职一台湾集团公司,公司对待工伤员工的作法是,凡是可以拖的就一定 ...

; R9 {+ o4 ]" L很多企业都用这种方法,这种情况企业往往考虑的不是赔多少钱,而是树立一个什么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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