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atangwh 发表于 2011-5-22 21:06:22

个人认为是5000

bujishuixian 发表于 2011-5-22 21:33:52

个人认为应该是5000元,因为绩效工资一般属于浮动工资,这部分工资的发放视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定,所以不能算在内。不知是否正确?

ltl3525 发表于 2011-5-22 22:12:32

个人认为:5000
因为两者之间的关系点是分开的。

zyclarence 发表于 2011-5-22 22:54:20

依法支付的双倍工资 是属于赔偿范畴,不属于工资发范畴,经济补偿金的补偿依据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故经济补偿金应该是5000

上善若水2010 发表于 2011-5-22 23:19:53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对工资总额的定义为:“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同时,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第六项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由此,A取得的双倍工资既不是劳动报酬,同时也不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不能计入经济补偿金核算的基数。因此,应按5000元核发。







周斌(阿斌) 发表于 2011-5-22 23:42:45

依法支付的双倍工资,不是否属于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的范畴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5-23 07:09:10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据此本人认为一半属于工资,一半属于惩罚性质的不计入工资组成。

jinping63 发表于 2011-5-23 07:55:12

应该是5000

suzie928 发表于 2011-5-23 08:34:17

个人认为是5000

luyifei26 发表于 2011-5-23 08:43:02

5000元,经济补偿的基数是前按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赔偿不包括在工资收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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