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流浪
发表于 2011-5-24 11:25:10
5000元,前面的双倍工资只是对没签劳动合同的补偿,应该不计入12个月平均收入里面
月光石漫舞
发表于 2011-5-24 11:50:47
合同中有约定是5000元,那就应该按这个执行!
后面的6250不能作为支付的标准~~
xiaobudian-2
发表于 2011-5-24 11:53:38
5000大洋
海阔天空1986
发表于 2011-5-24 12:11:36
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的双倍工资为什么是15000元,如何计算的啊?5000/月应该是30000啊。
补偿金不应该算之前的者比补签合同的赔偿,应该是5000元
hxf731
发表于 2011-5-24 13:17:45
5000元/月为标准支付补偿金
xinnaya
发表于 2011-5-24 13:38:29
1.依法支付的双倍工资,是否属于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的范畴?
根据工资总额的构成规定补偿金不属于工资。
2.他的经济补偿金到底应该是5000元,还是6250元?
根据补偿金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应为 5000元
sunshinelzm
发表于 2011-5-24 13:39:43
这个案例还不错,学习了
nxiaoni
发表于 2011-5-24 14:05:33
关于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有一条为:不包括“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公司之前给予的15000的经济赔偿金是不属于该员工工资范围的,因此,个人感觉经济补偿金应该是5000元。
fanyehai
发表于 2011-5-24 14:10:18
应该是5000元
我是99层
本帖最后由 fanyehai 于 2011-5-24 14:11 编辑
Mark.Yao
发表于 2011-5-24 14:24:59
我自己来补足100层。
女士们,先生们,可以公布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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