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逸绝尘
发表于 2013-7-11 17:09:34
嗯,得多多遵守国家规定。
海边追风
发表于 2013-7-12 10:47:39
楼主的问题,非常好,但是作为HR又非常无语。
其实这个不应该是什么问题,员工怀孕是人之常情,自然规律,HR的精神就是以人为本,这个还需要做特殊的处理吗?
相信这样问题不会是多数,如果非要避免,唯一的方法就是——都招男的吧!
{:5_248:}
yangliuliu
发表于 2013-7-12 12:08:40
我们单位遇到了这种情况,没办法,人事挨了顿批,让以后招人时注意点(不知该注意什么,该做的都做了,这个也没办法杜绝啊),完了员工就开始休长期的病假(每次手续都齐全),开始招聘替岗人。每逢遇到此类情况,我都欲哭无泪
rainytao
发表于 2013-7-12 15:03:07
看员工的工作表现,还可以的话,就予以转正,以后在招聘中注意这样的问题,不过,这种事情,要注意也不好注意。若求职者有意隐瞒的话。
兔子柔柔
发表于 2013-7-12 15:25:54
入职体检如果是单位统一付费,可要求检查是否怀孕;如果是个人付费,估计不太好执行,会让女性员工产生心里抵触。
叶庆平
发表于 2013-7-12 23:51:21
我觉得没必要用异样眼光看待怀孕的女职工,在面试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应该明确的问清楚,以达到双方意向一致,就算女职工有隐瞒,只要能岗匹配,我认为还是人性化一点好。
子锋
发表于 2013-7-13 10:41:40
合理的应该是转正不加工资。如果员工自动离职也可。
hr820110
发表于 2013-7-13 14:00:46
学习一下~~~~
F117A
发表于 2013-7-14 08:28:41
没有过错不得解除合同
zrw_gq
发表于 2013-7-15 11:10:18
1.企业如果为了规避风险,只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做了。
2.现实中,试用期,企业是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存在解约的说法。
个人认为,一方面结合法律办事,另一方面,虽然约定怀孕的事情不合法,但是现实中很普遍的存在,企业可以在法律与现实中游离,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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