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摇在都市
发表于 2013-7-15 13:49:04
人性化处理吧,给予转正吧。前提是在试用期间各方面的要求能达到部门要求
woolf0223
发表于 2013-7-15 14:32:31
找员工聊,尽量皆大欢喜 自动劝退
goodcasio
发表于 2013-7-15 15:29:42
首先,HR在招聘的时候已经知道员工结婚,那么婚后的员工怀孕应算是正常可正常预料到的时情。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楼主还是要跟用人部门及其老板协商好了。
孤独飞云山
发表于 2013-7-15 16:13:08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7-10 14: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样的事情让人力资源部招聘时预防是一个荒谬的话题,难道要求职者提供一份验孕报告或是人力资源准备一堆“ ...
看见这个回复,作为HR必须!顶!!!那些说HR前期存在工作问题的,有本事你出这样状况。
瓜小舞
发表于 2013-7-16 09:44:51
HR前期招聘尽管能做到相应筛选,但是试用期间毕竟最长可达6个月,存在太大不可预知性。人性化、合法化考虑,三期员工还应保守处理。不存在严重违纪,只因不想留用孕期女职工而硬扣顶帽子,既增加了违法解除的仲裁风险,又不利于企业形象和信誉。得不偿失。
smile_rachel
发表于 2013-7-16 11:33:59
目前还没碰到过,来学习的
lyq0727
发表于 2013-7-16 11:35:59
一般老板不太接受,不光是因为三期的问题,有些老板在还没有想到这些之前,第一感觉是被玩耍算计了,这也是所有老板不能接受的。于是想尽办法弄走。。
有些老板认为如此一进门就算计他的员工好不到哪去,是不可要的。他不管是员工有心的还是无心的,当然这一点所有人都不知道,如果是有心的,hr也不会欢迎。。。
天空danny
发表于 2013-7-16 11:47:41
支持10喽、11喽,既来之则安之,这个我觉得没什么可质疑的,道德问题,何须探讨?、、、为公司老板做事,该适当规避适当规避,但是既然发生了,就该讲些道德,而且这也是法律。
smile_rachel
发表于 2013-7-16 11:48:38
lyq0727 发表于 2013-7-16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老板不太接受,不光是因为三期的问题,有些老板在还没有想到这些之前,第一感觉是被玩耍算计了,这也是 ...
不管是有心的还是无心的,都是让HR吃了个哑巴亏啊,最后惨的都是HR。
davis0705
发表于 2013-7-16 12:06:22
看企业自身的情况以及员工的能力再决定吧。企业有实力就担待一些,没有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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