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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ky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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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合法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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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10:36:11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可以合法 只是员工刚来就这样辞退 不人道 公司带新人的制度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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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6 15:52:14 |只看该作者
员工试用期都还没用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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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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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6 22:18:48 |只看该作者
来学习,看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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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10:57:24 |只看该作者
一半饺子 发表于 2012-5-16 11:37
5 p* j$ D5 Q: [谈吧,最好能谈走。

3 K0 q" X7 K" ]! d/ r/ N" ]我觉得还是谈谈,让员工自动离职。好聚好散!和人家沟通一下,工作不适合呗,人家知道公司不想要他啦,没有那个人会赖在那儿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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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11:03:08 |只看该作者
韩梦 发表于 2012-5-16 10:36
, s8 B$ s5 u2 ]2 t* d9 w& }1 J合同签订3年,试用期就6个月啊,不合法;其次,人到岗了要交代其工作,如果没有电脑,人家怎么去开展工作呀 ...
, z  o; ?1 o# b# c; f
合同签三年,试用期六个月,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年以上(含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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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14:46:52 |只看该作者
1、处理方式不正确。, `  B1 C. _4 j
(1)该员工仅是“以不专业的方式回复了客户邮件”,这并不能说明不胜任工作岗位。& n, \5 v% C( A- K1 A/ k: m7 O
(2)“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严格说来是需要进行举证说明的,首先企业方是否有详细的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说明,并已告知对方且对方已签名确认;其次,该企业须有详细的工作事件来证明该员工已不符合岗位的任职要求。
( Y6 G0 Z9 O% K  e# U6 Z; D: _2 ?9 n' ]( S
2、该企业的方式也有一些问题:
7 x1 E  o0 j6 y+ F1 B2 Z5 Z" h(1)休产假员工离岗后,应当及时封闭该员工的电邮,避免被他人使用。- l; a: r3 B4 [7 Q# }
(2)该员工入职后“暂时坐在在休产假员工工位上”,这可能是顶休产假员工的工作岗位,所以坐在这个座位上,这可以理解。但是,企业方应当给这名新员工配备他自己的电子邮箱账户。
: j$ E$ Z# w2 |* C0 B3 |" a2 |(3)该员工才入职7天,有无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告知相关的工作事项及注意点。- a. q' D2 U4 A% ~
(4)企业方应当对员工宽容一些,而不是犯了一些小错误就要开掉人家,这不是以人为本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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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14:52:25 |只看该作者
应使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条辞退员工。!
# i. u/ L  F9 V. G

$ U; Y. q2 N0 L1、这一点也需要举证的:包括录用条件中有无说明,新员工有无签名确认表示已知道这些录用条件。. L7 G6 v) w+ u! u( R
2、“登录该电脑上的邮箱,后以不专业的方式回复了客户邮件”,这条也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吗?
2 F+ R" b/ w( b' {) t% Z$ I' `6 O

0 a/ N2 q4 p6 p( Z: ^' a我个人意见是:如果他的行为没有给企业造成大的损失,那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甚至处罚(要有规章制度作为依据),然后再给他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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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14:57: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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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15:44:50 |只看该作者
试用期内嘛,可以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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