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梦@
发表于 2010-7-9 10:15:36
很赞成德国佬的管理办法。可是在中国有几家企业能这样执行呢。
云无心
发表于 2010-7-9 10:44:03
存在不一定就是合理。
前面很多人提出了各种反对理由,总结起来大致有2点,1、不符合中国国情,罚款更直接;2、每个人都要交谈,太耽误时间,不可行。
但我们要思考,这样合理么,只能这么做么?为什么德国人会那么做?我们真的做不到么?中国的国情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我们只对自己有利的就像接轨,不利于自己的就要谈国情。
耽误时间,难道我们每个人每天工作都是十分的饱满?是真的没有时间,还是因为我们的逃避?何况按德国人的去做,开始这种情况多,会耽误时间,但坚持一段时间,我相信基本可以杜绝。
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反思的是我们的对待问题认真、坚持的态度,思考问题的深度。
云无心
发表于 2010-7-9 10:47:20
回复 23# 凌风 的帖子
德国人实现了,所有德国有很多伟大的企业。
中国没有做到,所以进入500强的,只有中石化、国家电网。。。。。
jj13134
发表于 2010-7-9 11:04:00
中国人都爱找理由,每一个理由都可能冠冕堂皇,而且碰到爱撒谎的员工……实际操作过程中哪个可以原谅,哪个不可原谅这个度不好把握,处理不当会引申为新的不公平。倒是觉得全勤奖实用,提倡多奖励而不是多惩罚
沐尔丫丫
发表于 2010-7-9 11:37:17
很有道理,今天学习了!
双栖
发表于 2010-7-9 12:34:00
LIDA同学,需要助理帮忙吗?我来,哈哈{:3_46:}
德国人的办法有一个重点,就是加大了违规的成本,如果有人力坚持一阵子,应该能收到不错的效果。
惩治贪官也需要这样的办法啊~~
公元2008
发表于 2010-7-10 10:56:38
契约社会产生的管理与非契约或半契约社会产生的管理在体制上有天生的优势,起初中国雇员对于这样的德国管理者很难获得文化上的认同,但一段时间后,却会产生敬仰之情。文化的力量
tt天蓝
发表于 2010-7-10 11:00:19
"Lida,我读过公司的员工手册,并没有发现关于迟到罚款的条款,我们与员工的合约里也没有这样的条款。"
柳絮轻舞 发表于 2010-7-5 16:34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德国人说的没有错,是你们的操作有问题,请注意上面那句话,合约中没有关于迟到罚款的条款,很正常。怎么员工手册中也没有呢?作为规章制度,不是应该在员工手册中列明的吗?
tt天蓝
发表于 2010-7-10 11:11:12
这是对员工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虽然在我们眼里很多人认为太理想化,但这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 ...
火月舞 发表于 2010-7-5 20:47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啊,可是有员工自己不在乎,那就没有办法了。
公司一位主管,不出差的日子,每天都要迟到5-15分钟,实在想不通,如果一次是意外,那天天就是故意了。
曾经和老板谈过,老板说我也没有办法,难道因为迟到而开除她?
说明一下,此人是技术部的,在公司近八年。老板不可能开除她的。
好几次想找她谈话,不过,没有得到老板授权的情况下,我先忍。。。。。。。因为此人职位比我高。
tt天蓝
发表于 2010-7-10 11:12:09
柳絮轻舞: 怎么爱迟到的员工有这么多吗?
真的有的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