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梦非柯
发表于 2011-1-14 09:05:49
企业肯定不能根据这个管理条例,让员工走人的,就算在劳资双方的合同里对这条有约定,那该合同也是无效合同,所以。。企业无权让员工走人,但在现实操作层面上,如果企业想让你走人,可以拿出别的相关证据,(这就要看怎么操作了,但方法还是很多,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
笑笑豆
发表于 2011-1-14 09:54:39
{:5_239:}尽量都要吧。。双全多好。。
kongwu1981
发表于 2011-1-17 15:21:26
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那米走车草
发表于 2011-1-18 11:29:51
{:5_146:}过来看安爹讲故事,不过尾毛每次叫安爹或俺爸总有种被俺爹占便宜的感觉呢?{:5_259:}
小楼夜雨听风影
发表于 2011-1-19 14:03:06
我感觉到是不行的,家法不能大于国法的吧
PS:还好我们公司没有这样的规定。哈哈
眼泪哗哗
发表于 2011-4-23 15:50:02
公司的规定也必须在不违反国家律的前提下来制定呀
gooer
发表于 2011-12-18 22:57:00
一段时间没来论坛,就到了第9页了,安爸的铁杆粉丝真多.
我虽然以前也在一个公司里呆过有相同的公司规定,社会青年社交圈这么少,兔子也吃窝边草,近水楼台先得月,一起上班下班方便交流.这样的规定不合法也不合理,完全不仁性化.
不过为了避嫌,员工也要自觉一些,申请调岗,毕竟距离产生美嘛,嘻嘻,24小时对着眼不累?{:5_257:}
matthew26
发表于 2011-12-19 09:37:57
汗,这个我只是打酱油的
周末girl
发表于 2011-12-20 12:09:19
公司是不是管得太宽了点,要求双方走一个,个人觉得即不合情也不合法
国源
发表于 2011-12-20 12:14:29
年轻的时候我会说“要工作”
中年的时候我会说“要婚姻”
老年的时候我会说“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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