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修
发表于 2011-1-7 22:33:29
安爸的楼盖得太快吧,羡慕啊
我觉得公司的规章制度有违背劳动法的地方,因为结婚是属于个人的,如果真的因为是公司同事而影响了工作,可以作出调整或者让其中一个调岗,而不是辞退。所以我觉得公司的规定是不合法的,辞退那更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未之区域
发表于 2011-1-7 22:46:11
我以前听老板说在外资企业谈恋爱是要有一人离开公司的,还不知其中的原因,谢谢安爸有要我懂了!
这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就是无效的,不能辞退那就就只好劝退,要是大鱼就是不想离开公司怎么办了?安爸还有没有什么新招供我们学习!
小斯斯
发表于 2011-1-7 23:01:26
先赞一个,真有才。调岗怎么调约定了算。可是公司制定的条例似乎不合法吧?不合法的就不能要求人家走啦。不过啊,我觉得呢,有个这样变态的总经理上司,被他精神骚扰,还是找个好公司走吧……此处不留爷,爷就走呗
小斯斯
发表于 2011-1-7 23:04:54
不过啊,华为是那种不会给自己惹麻烦的企业来的。它敢这样要求,应该就能执行,既然能一直执行,应该就是没问题的。是可以这样做的。
大雁飞过
发表于 2011-1-7 23:19:02
公司应该没有权利这样做,婚姻是自由的不能指定这样的制度吧!{:5_248:}
Apowere
发表于 2011-1-8 08:19:23
公司规定不合法。
将大眼睛调动到大鱼的部门做属下,一方面避免两人在两个部门了解公司更多机密,另一个方面让他们在同一部门产生矛盾,让他们自动选择一人辞职。在公司大鱼是领导,在家大眼睛是领导,不产生矛盾才怪呢。
laken
发表于 2011-1-8 08:56:27
1、合理但不合法!
2、可以要求走人,但要給予經濟補償金!:P
tommy1230
发表于 2011-1-8 08:57:24
任何违反人性化的规定,如果企业坚持,企业最终会别淘汰。
山村牧童
发表于 2011-1-8 09:25:43
个人觉得:以婚姻为重,选择找寻下一东家!
大大余
发表于 2011-1-8 09:51:46
公司的规章制度前提是符合 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吧。至于,一些潜规则,既然是潜的,肯定是暗伤了的。没办法,不合法又如何?这种情况还是自觉的离开一个,通常是女方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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