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麻雀2
发表于 2007-3-22 20:45:00
RE:[案例连载]之:人力资源经理王明的头痛事(欢迎讨论!!)
代表公司热烈祝贺张艳丽即将做妈妈,说明公司一定会慎重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其延长劳动合同;同时表明公司希望张女士今后的工作更加出色,来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会有较大提高。
姬轩
发表于 2007-3-27 10:30:00
RE:[案例连载]之:人力资源经理王明的头痛事(欢迎讨论!!)
就本事而言,该员工已违反计划生育,若公司有相关制度,可以解除合同,但公司若无相关制度,就比较麻烦..
adesun999
发表于 2007-4-6 15:32:00
RE:[案例连载]之:人力资源经理王明的头痛事(欢迎讨论!!)
尤文图斯说的对,是可以终止合同的,不过这样有点太不近人情了,对公司其他员工的影响不好。劳动法第23条是终止合同条款,而怀孕时不能适用26和27条。
daminghu
发表于 2007-4-17 10:34:00
RE:[案例连载]之:人力资源经理王明的头痛事(欢迎讨论!!)
支持尤文图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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