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该企业原是一家民营企业,后被外资收购,现为一家外资企业。有2家下属公司,A公司原为总部,B公司原为分公司,说是总部,其实对B公司并无实质性的管理和管控,因为其组织结构为事业部制,每个事业部的总经理拥有其公司的决策权。 现状: 现在总部要统一这两个下属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目前的现状为:A公司是按公司的多个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来考核的,员工的考核基数多为固定的考核基数,例如经理的600,主管为500;而B公司只是按发货的产值这一个指标来考核,即根据发货产值的金额,根据部门不同有一个提取系数,例如生产为1%,那么发货产值*1%就是当月生产部门总的考核金额。现造成的结果为:B公司目前生产员工的考核比B公司的经理和工程师的考核还要高,而B公司生产员工的考核是A公司生产员工的3倍之多。 问题: 现在需要统一两个公司的考核体系,前提为不能降低员工的收入,该怎么操作才能保持顺利度过? 请各位大虾支招,不盛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