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发表于 2011-9-13 09:13:31
该给就给吧,不要计较这点工资.
kenny1977
发表于 2011-9-13 09:20:30
不付工资会不会是资本家行为呀{:5_253:}
sh1985l
发表于 2011-9-13 09:27:16
呵呵,先看看
梦子恩
发表于 2011-9-13 09:41:13
没有给该员工劳动合同,就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明
沧海
发表于 2011-9-13 09:42:24
该给员工的,还是应该给,不要因为这事,影响了企业的形象,那不得不偿失了
米修
发表于 2011-9-13 09:43:12
我也来看看答案
fzthyq
发表于 2011-9-13 09:51:07
法律上要给,你可以通过私下沟通解决(我就是这样处理的)
疼疼
发表于 2011-9-13 10:06:51
工资要支付的,做为HR我们应该规范这些制度,而不是想尽办法苛扣员工工资。我们应该推进HR管理。
hr163mail
发表于 2011-9-13 10:24:51
小家子气。
主动辞职就不给发那几天工资啊? lz那馊主意小心将来被用在自己身上。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9-13 10:40:43
对于这样子的公司,我选择闭嘴~~{:5_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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