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山猴王
发表于 2011-9-14 05:40:23
真可以这样吗?
不会飞的猫
发表于 2011-9-14 07:14:20
无论是不支付还是少支付,都是违法的,一般来说事先如果有约定的话,劳动者还是不会提出来,但是一旦被告,必输无疑。慎重!
cheng8899
发表于 2011-9-14 07:21:51
所谓资深的人力资源专家,研究和所做的不是为了企业和员工共赢,仍然是站在用人单位剥削劳动者的利益。
FJames
发表于 2011-9-14 07:52:35
求答案{:5_279:}
haotian018
发表于 2011-9-14 08:02:04
想看看,学习一下
小云朵
发表于 2011-9-14 08:06:02
工作了,就应该有工资啊,看来我们公司还不错,曾经有个高层的员工,进来一个星期,就说要走,咱们领导还是发给他工资了,2000大洋呢!
dongfhb
发表于 2011-9-14 08:26:20
我是来学习的
taopeach
发表于 2011-9-14 08:33:35
好好奇
taopeach
发表于 2011-9-14 08:36:34
把他这7天算作是公司在给他培训,计算出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要求赔偿培训费用。
taopeach
发表于 2011-9-14 08:37:39
额,我竟然是把98、99楼都给占了,顺便把100楼也顶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