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太阳
发表于 2012-12-24 12:58:10
学习,好的案例
shuye1230
发表于 2012-12-25 09:50:02
感谢分享!!!!!!!!
兜兜妃
发表于 2012-12-25 10:20:58
~~~~~~~~~~~
anan101
发表于 2012-12-26 17:47:02
HR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辞退显然是不正确的。
主要原因是公司未安排具体工作,而且公司好像没有做相应培训,至少案例中没有提到培训。
另外6个月的试用期明显违法了,你的合同才三年,凭什么六个月试用期?
如果案例中的员工未经许可私自动用电脑,公司可以给与一定的处罚,但绝不能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辞退。
小鱼美眉
发表于 2012-12-27 13:28:15
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举证说明,例如面试时的要求和目前这位员工不一致。最好的是按员工手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
ran816
发表于 2013-1-3 16:59:29
看处理,想学习处理此事的经验
chipmunk1129
发表于 2013-1-4 12:50:35
这个并不能证明,被聘用用工不满足工作条件,无法胜任工作,充其量说明,这个员工不遵守工作纪律。如果该公司有员工手册之类的,并且明文规定了,这个岗位的操作指南,那么可以根据这个员工违法原公司手册的内容,进行处罚,但是要辞退的话,还需其他的适当理由。
大御
发表于 2013-1-4 14:38:27
学习一下、、、、、、、、、、
周林通
发表于 2013-1-4 16:54:16
这个应该不妥当,至少也要说明情况,光一句不能胜任岗位这话太有深意了。
sbcpu
发表于 2013-1-10 17:42:07
我认为按照不胜任或违反规定辞退是可以的。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企业招聘人员入职是有成本的,我们应该更多的给新入职者指导或指引方面的培训,让其尽快胜任本职工作。行政和IT也尽做好入职前的办公用品的安排。为公司招聘合适的人并让他们最大化发挥才能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而并不是单单的依不胜任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