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22 10:05|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780| 评论: 30|原作者: nan说
infantjoy 发表于 2012-3-20 16:16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女职 ...
得瑟的朱姐姐 发表于 2012-3-20 15:26 这个有地域区别吗?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2-3-20 12:24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 ...
查看全部评论(3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