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的一些原因,公司总部将分公司进行了转让,转让之后公司如何安置原有的员工,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怎样降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 作为公司人力资源部,并且主要负责分公司事务的人员,公司希望能够提出一些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到底该如何去做?(由于公司满员,基本上不留用现有员工) 作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从自己学习的知识方面出发,我的方案是: 1、与新公司公司进行协商,由新公司继承原公司的权力与义务,这样公司就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这种情况相对比较难,一般接手的公司都不愿接受原公司的相关人员); 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这种相对简单,但是公司需要支付数额较大的赔偿金); 3、公司与员工及新公司协商,员工自己辞职,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希望大家积极补充;(最好是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的支出,同时,员工又能接受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