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希Mo
发表于 2013-7-24 14:10:40
看答案啊
↘小希Mo
发表于 2013-7-24 14:10:48
看答案啊
ssund
发表于 2013-7-24 16:08:32
1、要续签劳动合同,没有责任,事实的劳动关系。
2、协商解除
3、看地方的规定,广东省的话,如果可以要求到二倍工资的话,是2009年1月3日到2009年7月2日共六个月的二倍工资。
sunny_付
发表于 2013-7-25 10:22:23
学习中,希望有所帮助。
飘摇在都市
发表于 2013-7-26 08:33:42
本帖最后由 飘摇在都市 于 2013-7-26 08:41 编辑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肯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未签超出一个月并在一年内按双倍工资结付,满一年后默为无固定合同。
案例中:他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2008年7月3日至裁决之日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前两项可以得到支持的,但二倍工资的期限不会到裁决之日而是到他要求之日截止
看看专家评论
hele_lv
发表于 2013-8-9 13:19:56
不签合同的危害真大
shanshanlin1123
发表于 2013-8-9 16:11:28
xuexixie1111111111
xjl.lady
发表于 2013-8-9 16:53:08
学习一下
蚊子呀
发表于 2013-8-10 00:28:51
学习学习。
枫行
发表于 2013-8-10 11:45:33
1、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续签劳动合同,若不续签劳动合同,则需赔偿2倍工资,若超过一年,则视为已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2和和第3个问题等待高人来解答。
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