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前不久进行了结构性裁员,要裁的员工与公司谈判,最终拿到了两倍工龄的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前十二个月包括底薪、加班费、岗位津贴、职位津贴、资格工资等的平均工资),最后这些员工高高兴兴的离开了公司。虽然只有不超过二十个人(一线生产工人和组长,但以工人居多),但公司所付的赔偿金有100多W之多,最高的有12W多。本来还有第二轮裁员的,但老板看到这个阵势,也就大消了裁员的想法,希望员工能自动流失了。个人认为从妥善处理员工关系,避免劳动纠纷的角度来说,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可取的;但是考虑到企业的经济和运营方面,企业所付出的成本未免太高了。针对我公司的情况给予指点,人力资源该如何扮演此角色,平衡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前提下,让员工能对公司没有抱怨心平气和的离开公司,欢迎大家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