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24-6-14
- 注册时间
- 2008-1-14
- 威望
- 141
- 金钱
- 8396
- 贡献
- 3799
- 阅读权限
- 150
- 积分
- 12336
- 日志
- 0
- 记录
- 1
- 帖子
- 1105
- 主题
- 0
- 精华
- 0
- 好友
- 12
![Rank: 19](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3.gif) ![Rank: 19](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1.gif) ![Rank: 19](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1.gif) ![Rank: 19](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1.gif)
签到天数: 14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男](source/plugin/blueidea_extra/img/gender1.gif) - 注册时间
- 2008-1-14
- 最后登录
- 2024-6-14
- 积分
- 12336
- 精华
- 0
- 主题
- 0
- 帖子
- 1105
|
安爸的案例总是这么纠结,希望早些造到一百楼,看一下安爸的答案。下面是我的看法:1、双方的劳动合同缺少劳动合同期限条款,是否有效?
在此案例,合同双方均有意愿劳动合同,由于非主观意愿造成合同必备条款缺失,并且由于用人单位提供的是劳动部门提供的格式版本,因此本人认为该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2、张三如果主张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期限,视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应如何处理?
张三主张不支持。因为双方均有签定劳动合同的意愿,A公司并未有主观上的不与张三签劳动合同。因此不认为A公司未与张三签劳动合同,A公司也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上没有期限,并不代表劳动合同是无期限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即可。如双方协商不致的,可以参照公司过往经验,将劳动合同期限定在一至三年,根据劳动法立法精神:保护弱者,可将劳动合同期限定为三年。
3、如果张三要求撤消公司的终止决定,恢复劳动关系的,应如何处理?
应当支持。 A公司与张三将原合同期限定在三年以内,按原合同继续执行。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将合同期限定在一年,以合同期满与张三终止劳动合同,但补偿给张三造成的损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