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stard
发表于 2010-12-9 09:13:55
楼主这种做法可能没有什么可操作性,A想通过屡次调岗位来逼走D,调岗只要证明不胜任是没问题的(但是实际仲裁中只要D能证明他之前考核分数都合格,他本人不承认工作不胜任,也有比较大的可能证明是企业刻意造假),且最关键是降薪不合法,只要D不同意A单方面降薪(除非A有D书面签字同意降薪的文件或者其他强有力证据),劳动仲裁中企业败诉的可能性就非常地高,
奕哥
发表于 2010-12-9 10:23:49
你們究竟懂不懂職業化的?
既然是A不要D,
C應該有點職業精神,直接申請補償了事呀.
不然那一天,A一樣會要求C離職而得不到補償的.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春耕一粒粟,秋收萬來粒".
sunglowhrd
发表于 2010-12-9 15:09:37
这种事情很难处理,如果是我,会建议老板改变一下他的想法。实在不行就走正常途迳。这样照C的方式做感觉太没有人情味了,对公司的其他同事难免会有一定的影响。
wyw6860
发表于 2010-12-16 17:10:27
处理方法有点理想化,但是不失为曲线救国的方法。
司马弓钦
发表于 2010-12-16 20:21:26
不错,谢谢分享{:5_228:}
bibi250141239
发表于 2010-12-16 20:37:40
但是现实中就算是用360考核法,也不能有太大的差距。如果和被考核者的平时表现有太大差距的话我想他可以对考核就过提出异议,哪怕是老总想开除他,但是也不能做的太明显了吧。那样的话,这个公司也没多大的前途了
一路向南
发表于 2010-12-16 20:52:03
学习了,这样的问题的确是很棘手
yuweicao
发表于 2010-12-18 15:45:59
为了迎合老板而做的一些事情,真的可以为了企业带来效益么?
一个人才难得,应该想方设法的留住,然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来为A所用
lovingniky
发表于 2010-12-18 16:17:17
{:5_257:}
gwyeast
发表于 2010-12-18 16:19:44
哪有HR会这么干的啊~~
再说纯粹从经济角度讲,你发人家三个月工资每月两万,再调去采购部发每月八千?还不如干脆辞退给人家补偿金吧!
遇到这种事都是招个财务经理把总监的权力架空,一般都会主动辞职的,过激的方法不太会用到,何况人家人缘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