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baby
发表于 2011-5-16 14:20:47
大企业的手法,我们这些小企业都是按照30天计算的,还有一些企业是按照26天计算的,
蚂蚁的力量
发表于 2011-5-16 14:24:19
还真的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我想员工工资扣到负数肯定是不合理的。国家也没有明确过这种情况到底应该如何计算,所以随便哪种方式应该都是可取的,关键是要进行事先约定。
offshorehr
发表于 2011-5-16 14:29:47
我们公司目前是第二,第三种哪个员工的钱多就用那种
zrong0502
发表于 2011-5-16 15:22:36
我们采取第二种方法。
lal_0426
发表于 2011-5-16 15:55:42
最近我也被这个问题困扰在啊,正好学习了
喜鹊喳喳
发表于 2011-5-16 16:27:06
回复 3楼 欧阳倩 的帖子
嗯,嗯,俺公司也是这么干的,差劲……
喜鹊喳喳
发表于 2011-5-16 16:44:39
记下了,铭记教导!!!
hxf731
发表于 2011-5-16 19:49:31
不错,学习了
我们公司是按第二种方法计算的
海之波涛
发表于 2011-5-17 00:36:52
我们公司《员工手册》上写的是:
月中入职/离职的工资计算
基本工资/该月天数x该月在职天数
但是好像实际操作并不是这样的,比这个要宽松得多,因为不分管薪酬,而且公司是密薪,具体怎么算的只有做工资的人了解,但是感觉不规范。
吴澜
发表于 2011-5-17 05:56:29
我们公司一直采用第二种,几乎没有月缺勤超过11天的,分析的有道理,谢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