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ochr
发表于 2012-5-17 09:52:47
理由牵强,部门安排其坐在产假员工座位应该告知能否使用她的账号登陆和邮件回复,部门安排也有失职!
andy2467
发表于 2012-5-17 10:04:17
试用期还是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比较合法
thingcoming
发表于 2012-5-17 11:02:39
这还合法啊
fzthyq
发表于 2012-5-17 11:37:17
不能
fzthyq
发表于 2012-5-17 11:39:28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什么理由?)
端端MAMA
发表于 2012-5-17 11:48:53
不能胜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说不过去,从案例来讲,只是动电脑发邮件,这职能说公司没有给员工讲清楚或员工擅自操作个人不明白结果的重要性,胜任岗位理由不充分;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除非单位有充分的证据,首先你的录用条件是什么,员工明确吗?在什么条件下才是不符合条件这些都需要证明;
只能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关颖
发表于 2012-5-17 11:56:12
是不合法的,在没有获得休产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开启电脑,涉及个人隐私问题,显然公司在这方面做得有些欠缺考虑
alec_PW
发表于 2012-5-17 13:13:17
想看答案~
richieghj
发表于 2012-5-17 13:34:04
员工是犯错误,但不至于辞退,我感觉
果果1234
发表于 2012-5-17 13:40:09
我怎么觉得应该以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为由解除呢,但也还得看入职培训做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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